兰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兰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我为大家分享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兰州公积金中心商转公怎么办理
申请条件: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为正常状态;
(1)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
(2)转入省中心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并正常缴存1个月(含)以上,原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在外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1个月,由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2.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有效身份证件,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已办理的商业银行贷款须是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正常归还贷款一年以上,无连续逾期30天或累计逾期三期以上的还贷记录;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5.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二手房贷款,且“商转公”贷款所提供的抵押房产为砖混结构且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年或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则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6.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或借款人直系血亲;
7.省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借款人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2.身份证明:借款人和配偶身份证(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收取复印件4份、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收取复印件3份;
3.收入证明:借款人和配偶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各1份,申请日前六个月的工资明细或工资存折(银行卡)明细打印单;
4.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收取复印件3份;
5.银行出具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6.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半年以内)及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
7.面谈记录(省中心提供,与借款人当面签订)。
借款人需提供的“商转公”材料
1.查看商业银行住房按揭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原件,收取复印件2份;
2.查看《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原件存贷款银行的,复印件须由贷款银行注明并盖章)原件,收取复印件2份;
3.贷款银行出具的近一年的还款明细单;
4.放款前,需提供自筹资金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的还清凭证(三个月内有效);
5.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资料。
办理流程
转贷借款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贷款受理、审核、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转贷借款人筹资提前还清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撤销原银行贷款的住房抵押登记,并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省中心收存《房屋他项权证》及自筹资金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的还清凭证→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
自借款人向省中心正式完整交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批量办理贷款除外)。
兰州商贷转公积金最新政策
法律主观:
可以,你得满足一些条件:转贷条件:(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