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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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计算方法
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住房公积金是应该怎么计算的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住房公积金要如何计算 1、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比例较高为 9000元,较低为 240元。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机关职工缴存的公积金比例,有严格规定,其实并不算离谱。 2、不同的城市缴存的比例不一样,公积金缴存的比例跟当地的平均收入有关。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4、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计算。二、住房公积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1、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 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 50%。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2、按账户余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 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 2万的按 2万计算。以上就是小编关于住房公积金计算和住房公积金计算公式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大家办理住房公积金有一定的帮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法都是根据各个城市自己的政策形成规定的,您再去办理之前,还是提前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经验,才能少走弯路。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住房公积金是应该怎么计算的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北京公积金基数怎么计算
1、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工资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构成或者本市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确定)。
2、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能够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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