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如何规避房款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卖房子如何规避房款的一些内容,其中也会对通过中介卖房子需要注意什么进行介绍,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二手房交易风险规避
法律客观:
二手房交易有哪些风险?二手房交易的风险主要有现在有的中介公司骗人的方式,除了吃差价外,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消费者买、卖房子时,和消费者签订“霸王”合同,只收钱,不办事。2、乱收中介费,房子还没看,先让买主交几百甚至几千元看房费。3、收了购房款,立即卷铺盖逃走。4、搞房源欺诈,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房源。5、虚夸房屋面积,一套房夸大五六平方米甚至十多平方米。6、转卖买主或卖主,中介公司成了“二道贩子”。不少中介公司内部卖房源,一套房子,再卖给其他代理,中介公司联合起来赚看房费、中介费。7、串通业主引买家上钩,骗取定金,不少中介公司还和卖家串通一气,热情地让买家看房验房,等买家有意交纳了定价后,卖家却突然反悔,称房屋不卖了,而买家交纳的定金,中介却不退还,和卖家私分。如何防范二手房交易的风险?(一)风险防范一——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品牌中介公司。1、要认真、仔细地查看中介公司营业执照,以确定该公司的营业资质,及中介业务范围。中介机构必须具备四证,分别为《房地产经纪位资格证书》、《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工商营业执照》)。2、查看该中介公司的注册资产额,公司规模庞大,资金实力雄厚的中介公司,可以轻易解决资金运转问题。3、注重留意细节。就是大家在跟中介公司打交道的时候,凭你们的人生经验去判断,给你服务的这个经纪人,是不是值得信赖的,他在做事时是不是认真负责。(二)风险防范二——防范假冒个人收购房屋现二手房市场存在一批不法小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拖不了干系。因此千万不要忽视房产过户。房产过户才是出售房屋的关键步骤。(三)风险防范三——严谨签订合同,核实买卖双方身份目前多数中介使用的合同均由自己自行制定,格式、内容很不规范。中介方对于违约责任都采用了极其含糊的表述方法。此外,合同过于简单,细节问题缺乏约定,一些当事人自己写的合同甚至只有一两页纸,等到发生了问题才发现很多事项都没有约定。因此,看清合同条款签署购或售房合同时,必须要求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三方同时签约,并且谨慎、认真地审查合同上所有条款的内容,尤其是一些涉及费用分担、缴/收房款及房屋交付使用日期、违约责任等方面条款。除此以外,最好把中介佣金也一并写进购或售房合同。相关的合同、票据原件都必须妥善保管,一旦发生任何消费争议,亦可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签署购(售)房合同时,必须要求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三方同时签约。除此以外,最好把中介佣金也一并写进购(售)房合同。(四)风险防范四——交验环节不可少不法中介不协助买卖双方完成物业交验,可能出现买方入住后发现原业主的供暖费、物业费等大笔费用拖欠,但是已经将房款付给业主,只能个人承担。因此,交验环节不可少。一定要有正规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给业主,在双方完成物业交验,保证物业交验的费用结清及房屋的验收工作后付剩余房款。以上即是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关于二手房风险的防范,关键还是在于您自身掌握风险防范的技巧。因此,认清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哪些风险,规避不法分子布下的陷进对于您非常重要。此时,您不妨咨询相关律师,他们会教您怎样防范具体风险的产生。
法律主观:1、购房人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快办理,避免对方反悔。2、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3、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4、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商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5、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6、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不能上市交易,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此种房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房子还在还贷款,可以卖给别人吗
可以。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用买房人的钱把贷款还清
如果人家想要买你的房子,如果是全款支付的话,谈好价格之后你可以用卖房子的钱去银行把剩余贷款还清,然后就可以进行正常的房子买卖流程和过户。如果买房人也是要按揭还款,首付款没有办法还清你的贷款的话,要么你可以自己想办法把贷款前先补上,或者双方再协商一下。
2、转按揭的方式
通常来说,现在二手房买卖买方能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还是少数,如果买家也要按揭还款的话,这个时候一般会采用转按揭的方式。
“转按揭”就是指在房子的房贷还没有还清前,房主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子,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子的买主继续偿还房主未到期的贷款。就是说要将仍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买卖,由买家来继续偿还之前卖家的按揭房款。这种方式要征得银行的同意,对于银行来说存在风险,所以这种方式的可操作性不是特别强。
3、借款来“赎证”
假如买房无法全款买房,而卖房又不够钱去提前还贷的话,其实这里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先借钱,把贷款还上。卖方可以寻找第三人或一些金融平台借款,有时候房产中介都会主动向卖房推荐借款人,但是可能会收取利息,用借款和买方的首付先将银行的贷款结清,然后再进行正常的交易。
但是这个风险也有可能存在,一个是利息款可能过高,建议不要借款太多。另外一个要谨慎签订借款条约,不要因为借款不到位而导致“赎证”周期拉长,影响成交从而造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