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如何计算
大家好,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如何计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如何计算的知识,下面我们开始吧!
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该如何支付
企业向个人借款,必按借款协议约定的利率、期限支付借款利息。这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双方需签订协议协议。
个人借款给企业,不能凭口头约定,需要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利息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借款期限等内容,以免日后产生争议。个人在将款项借给企业时,一定要转账支付,并要求企业开具收据。
2、个人需依法缴纳相关税收。
个人对外提供借款,根据营改增文件规定,属于提供金额服务,必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在代开发票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企业在支付利息时,需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其中,增值税实行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比如,取得借款利息103万元,须缴纳增值税=103/(1+3%)*3%=3万元。
应缴维护建设税,为应缴增值税的7%(城市)或5%(县城,镇);
应缴教育费附加。为应缴增值税的3%;
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为应缴增值税的2%。
以上税收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现场缴纳。
在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率时,应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不含税利息收入的20%。
比如: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103万元,则须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03/(1+3%)*20%=20万元。
3、如果是自然人股东向企业提供借款服务,则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由企业负责举证。
(2)企业实际支付给自然人股东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自然人股东的利息支出,其接受自然人股东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2:1。比如,某自然人股东出资500万元,则企业从该股东借款1000万元之内的部分,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必须做纳税调整,不得税前扣除。
(3)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未按规定缴足应缴资本的,借款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向个人借款,其利息支付的可能的方式如下:
一、个人给企业提供利息发票个人提供企业的借款合同等,找税务局或邮局代开利息发票,企业收到发票支付给个人。这种的最大缺点是,个人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不知是否愿意这样操作。
二、变通其他费用的形式个人通过其开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等向企业开票,企业付款;或者,个人跟企业沟通,以其他相关的发票处理。
缺点是不合规,因为利息费用进行了变通处理。
三、企业向个人支付工资的形式如果企业和借款人本人愿意且没有其他限制,企业可以向借款人支付工资,企业代扣代缴个税,个人汇算清缴合并纳税。
缺点,变通了费用;发工资,存在劳动关系,可能用工隐患。
四、以还借款的形式企业利息支付的时候,每月先冲减借款,后期再想办法处理。缺点,支付完本金后,利息处理还是问他。
五、企业向个人购买服务或资产把利息加在服务金额或资产金额上,然后个人给企业开发票。类似上述二,但可能增加增值税等,也不是每个人都适合。
六、不处理其一支付利息时挂账,暂不处理。
七、老板的私户处理用老板个人的钱或个人账户支付。不知老板是否愿意操作!
说了一大堆,似乎没有双方都满意的方法,呵呵。
公司向个人借款利息怎么入账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入账,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银行借款利息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不能扣除,支付给个人的利息应当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按照20%计算。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值得提醒的时,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支付利息的单位代扣代缴。 1、个人和公司签定一个借款协议,把借款额、时间期限、利息写明。 2、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进入财务费用。 3、超过企业所得税纳税标准的部分,年底要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二、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利息如何处理?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但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借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在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另还需代扣代缴个人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企业应当就向自然人支付的利息支出(指实际支付的数额,包括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的部分和不得扣除的部分)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且必须让贷款方到税务部门代开利息发票,才能拿来入账列支。 3、目前有些企业避税的方法是把不入帐的利息,挂在老板的帐上,让老板想办法再冲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综上所述,个人借款利息怎么入账,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应当在财物费用中列支,对于不高于银行借款利率的部分,准予税前列支,超过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准税前扣除,对于实际支付给个人的利息,按照个人所得税管理条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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