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贷怎么办理
大家好,今天是为大家分享一下南京房贷怎么办理的一些困惑,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南京房屋贷款可以提前还清吗具体怎么操作
⑴协助房主预约还款,确定还款银行、还款金额以及还款时间。
⑵银行还款:在约定的时间内约买卖双方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拟定房款收条.
⑶领取他证办理注销:带着房产证和卖方到银行领取他项权利证和结清证明,委托书,注销涵,还款明细到指定的房产局办理注销手续;
(4)产权人有两人或者以上,银行出具的委托书上委托谁来办理注销,委托人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其他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原件、他项权利证、结清证明原件、委托书,注销涵(这四份材料房主的贷款行给的)5个工作日后房产局系统注销完毕才可以办下面的手续。"#"买房提前还贷流程:
申请人提前预约该机构工作人员,并确认申请资料;
申请人准备资料,去银行办理;
与预约人办理手续,签订协议;
缴纳剩余款项,并缴纳其他费用(违约金等);
银行出具还贷证明文件;
房贷结清,银行工作人员登记系统。"#首先你要把想还贷款的钱存在还款账户上,然后到你办理贷款的行,申请提前还款,银行客户经理为你具体办理还贷手续。如果你是部分还贷,那么就将你想还的部分偿还。如果你想一次性结清贷款,那么银行客户经理负责将要归还的贷款和利息算好,一次性将贷款收清。#"1。向贷款银行咨询可不可以提前还款,可电话咨询;2。如同意提前还款,则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外地购房者需持暂住证)、借款合同等文件到银行;3。填写申请表格资料,提交提前还贷申请;
4。按照银行的要求存入足够的还款金额到银行的还款帐号即可;5。到银行办理相关文件的签字;拿回他项权利证书、全部还清贷款证明、按揭贷款的保险合同单正本、房产证解除抵押的相关文件及一些单据;注意:此过程中,要记着拿回按揭贷款的保险合同单正本,有银行在此过程中捣鬼,和保险公司暗中勾结,故意不给保险合同单正本,事后,您退保险金时需要找银行要该保险合同单正本,银行就说您已签字拿走,不承认此事。您只好吃哑巴亏,为了退保,又得登报做遗失保险单正本的声明,颇费周章。有许多人因怕麻烦,也就不去退保了,保险公司大发不义之财,当然银行相关人员定是有好处的。
6。到房产管理部门(如区县房管局)办理解除抵押手续,由房产部门收回他项权利证书,在您的房产证上盖章注明已解除抵押,7。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退部分保险金手续,要提供按揭贷款保险单合同正本、副本、该保险单发票、银行已还清贷款证明、身份证等证件,填表后领取结算后的剩余保险金余额。
8。提前还贷申请提出后,最快只需要数个工作日,最迟一个月内可办理完毕。
9。在办理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会及时电话同您预约,通知您下一步进行什么手续。
10。此过程一般不收取什么手续费。可能有银行以您提前还款属违约,收取一些违约费,这会在和银行协商提前还款时,银行就会一并提出的,据了解,现今银行为保证贷款资金能够安全收回,一般不收取违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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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南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1.贷款申请。(1)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提出申请;(2)受委托银行依据委托贷款协议书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规范,建立与借款人的面谈制度,查询并打印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3)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借款人的身份、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公积金缴存情况、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房屋的完好性、权利状况等逐笔进行贷前调查。(4)受委托银行应一次性告知借款人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2.资料审查。(1)受委托银行审阅借款人提供的借款资料,根据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缴存情况,确定担保方式,计算实际可贷额度,商定贷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2)贷前调查完结后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还款账户用于归还贷款,如需公证,通知借款人办理公证手续。(3)受委托银行将审查合格的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录入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并发放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及借款合同文本。(4)受委托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应优先提供公积金贷款。3.受委托银行指导借款人正确填写有关材料,并按要求将提供的材料粘贴在借款合同文本指定的区域中,同时指导借款人及配偶、其他共有产权人在贷款文本和相关合同的相应位置签字。(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应到售房单位或担保机构盖担保章,付清房款差额并在补充付款证明上盖售房单位或担保机构担保章后,将手续完备的材料交受委托银行。(2)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经办理过户的,直接将完备的材料交受委托银行;采取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加所购房抵押担保方式的,到担保机构盖担保章,并在付款证明上盖担保机构担保章。4.受委托银行将审查合格后的所有贷款材料交管理中心审批。经管理中心审批后,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采取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的,担保机构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受委托银行应及时督促借款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及时执管《房屋他项权证》。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按照政策规定,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的职工,买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各地政策略有不同,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意味着你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所以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二)贷款不满一年不要申请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所以,如果你申请的贷款未满一年,那就不要申请提前还款,因为如果申请了的话,银行收取的违约金也会比较多。(三)当你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你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但是,借款期限变更按规定只可办理一次。(四)贷款结清后未办理撤销抵押手续很多房贷客户在结清贷款后就以为万事大吉了,事实上你还少了一步,那就是办理撤销抵押手续。如果不办理撤销抵押手续,那么房子仍抵押在银行那里,这样你就不可以随意处置房子,所以不要忘记办理撤销抵押手续。三、住房公积金怎么算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计息。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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