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如何补充核心资本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银行如何补充核心资本,以及商业性贷款核心资本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阅读完,希望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
系统重要性银行如何提升资本补充能力
1.从监管的角度来看:
一是《巴塞尔协议Ⅲ》设定合格的一级资本债券工具标准较为严格。根据规定,能够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至少应该符合期限永续或至少超过30年、受偿顺序位于一般债券及二级资本工具之后、在达到触发条件可以减记本金或转股等。
二是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的投资者范围有限、涉及监管机构较多、会计记账方式复杂、政策法规的不确定性等原因,都导致创新型资本补充工具在具体实施与操作中面临较大挑战。
实际上,从2017年以来上市银行为补充资本积极发行优先股、次级债,16家非上市银行积极排队等上市,这与银行业务扩张的资本监管要求和资本补充压力相吻合。
这一系列的动作表明,银行资本补充压力越来越大。但是从长远来看,银行不能一味依靠外部资本补充来满足资本监管要求,更要不断加强内部治理,靠自身盈利积累实现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银行不能再将规模至上作为目标,而应该上升到效益至上。
缓解资本充足率压力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在分子端补充资本金,缓解资本压力,二是在分母端降低加权风险资产;同时,创新资本补充模式也是可由之选,定向增发便是其中一种重要的选项。
2.然而,从总体上看,在补充资本方面,中国商业银行仍需解决以下两大方面问题:
首先,国内的银行需要打造一种将内部积累的资本补充模式,将资本约束设为前提的供需平衡机制。
第一,我国的银行机构需不断发挥银行自身的盈利效用,凭借提高利润以增加未分配的利润与公积金总额,同时,将股本转化成补充资本。目前,国内银行主要还是通过留存净利润的内源性融资来补充核心资本,所以,增加商业银行的自我积累与发展能力和升高本身的盈利留存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今后伴随着资本市场与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息差下降,银行利润下滑,商业银行需要迅速增加业务种类,扩大盈利空间,促进业务转型。
第三,要及时有效地推动利率的市场化,强化其财务管理能力和资金配置的效率。
其次,国内的商业银行还需要多方面的平衡外源性的资本补充与内源性的资本积累关系。
第一,将资本积累与内源性利润转化设定为资本补充的主要方式,并且打造一套中长期的资本规划愿景,健全资金的转移定价,资本限额管理与资本有偿运用的有关制度,推动规模与资本相互匹配。
第二,要保障经营受到资本的约束,对资本进行合理的规划,均衡考虑外部补充资本与内部积累资本之间的成本与收益关联。
第三,补充外源资本,要多方面的考虑多种融资。
什么是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有何作用
银行核心资本《巴塞尔协议》把商业银行的资本区分为“核心资本”和“补充资本”。核心资本又称一级资本,具体包括实收资本和公开储备。核心资本至少应占全部资金的50%
;补充资本又称二级资本或附属资本,具体包括:非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或普通呆帐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及长期债务。补充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最多不超过50%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根据《巴塞尔协议》,我国规定商业银行必须达到的资本充足率指标是: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的资本总额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低于4%。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包括贷款呆账准备、坏账准备、投资风险准备和五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是指贷款准备金。在计算资本总额时,应以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再扣除以下部分:
(1)购买外汇资本金支出;
(2)不合并列帐的银行和财务附属公司资本中的投资;
(3)在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
(4)呆帐损失尚未冲销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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