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的标准是什么?
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的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成本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如何进行核算
成本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核算:确认有关股权投资的处置损益。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剩余股权投资转为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两者差额应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成本核算是指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一定的对象进行分配和归集,以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成本核算通常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货币为计算单位。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成本预测和企业的经营决策等存在直接影响。
进行成本核算,首先审核生产经营管理费用,看其已否发生,是否应当发生,已发生的是否应当计入产品成本,实现对生产经营管理费用和产品成本直接的管理和控制。其次对已发生的费用按照用途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为成本管理提供真实的成本资料。
公允价值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企业应当选择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从理论上说公允价值的来源应该是两种:市价和未来现金流量贴现。后者表面上看有普遍的适用范围,但是实际上要求详细的现金流量预测、终值的预计和合理的风险调整后的折现率,而这些数据的输入牵涉主观判断,其微小的变化对于所推导的公允价值具有很高的敏感性。
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模式区别:
1、处理方法不同
按照成本法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
2、计算公示不同
成本法计算公式: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而公允价值模式计算公式为: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转移净收入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3、定义不同
成本法体现“资产/负债观”,是以估计转销年度的所得税率为依据,计算递延所得税款的一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而公允价值模式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
成本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的账务处理
成本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的账务处理:确认有关股权投资的处置损益。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剩余股权投资转为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两者差额应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模式区别是什么
1、处理方法不同
按照成本法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
2、计算公示不同
成本法计算公式: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而公允价值模式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转移净收入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3、定义不同
成本法体现“资产/负债观”,是以估计转销年度的所得税率为依据,计算递延所得税款的一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而公允价值模式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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