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员工补交工资的会计分录?
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如何处理员工补交工资的会计分录?这个问题,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发放工资时少发放一个人的工资,会计分录应如何做
1)少发时,钱还在公司账户:
借:银行存款差额
贷:其他应付款差额
2)正常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总额
贷:银行存款总额
3)补发以时
借:其他应付款差额
贷:银行存款差额
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具体包括: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存入保证金(如收取的包装物押金等);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统筹退休金等);其他应付,暂收款项。该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补发工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若是当月由于资金不足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向员工发放工资的,应在下个月补发工资。补发工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来一起了解下吧。
补发工资的会计分录
根据我国会计制度规定,我国实行权责发生制,也就是只要收入和费用属于当期的,不论款项是否收到或者支付,都要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到或者支付,都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1、所属期当月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方科目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科目,例如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属于管理部门的,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属于在建工程、研发支出承担的职工薪酬,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
2、支付工资时超过个税起征点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3、网上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补发工资的税务处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因此,员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所在单位)支付时代扣税款。
员工在一个月内取得多个月工资的,应当合并计算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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