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损失能否通过保险理赔?
其实委托合同损失能否通过保险理赔?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保险公司理赔时可以查到门诊记录吗
会的。保险公司如果对理赔产生疑问,会去医院和社保中心调取医疗记录。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扩展资料;
保险理赔时效规定;
一、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年。
二、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三、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四、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保险理赔
保险公司只给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对保险人的利益有损害吗
保险代理人的权利是由接受保险人的委托并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产生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与保险人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权利。
所以就保险代理关系而言,保险代理人既不从属于某个保险公司,也不受制于某个保险公司,而是与保险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②获得劳务报酬的权利。
这是保险代理人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保险代理人有权利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所付出的劳动向保险人索取佣金。③诉讼权利,保险代理人有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当保险人或第三者的民事侵权行为损害到保险代理人利益时,保险代理人有权提起诉讼。
④拒绝违法要求的权利
。保险代理人有权拒绝违法的委托代理事项。比如,若保险人要求保险代理人利用本人或他人职务的便利以及其他不正与手段诱导投保或转换保险人时,保险代理人有权予以拒绝。⑤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的权利。
保险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授权范围内,有权自行决定如何同投保人洽谈业务。例如,保险代理人在保证承保质量的前提下,有权自主选择投保人,在承保时间和地区上也有相对的自主权。代理人在权限范围内签订的保险单保险人不得否认。保险立法一般要求保险人应当公开授权,以使社会公众知道某一保险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其目的是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⑥解除合同的权利。
在不损害保险人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在与保险人共同协商的基础上,保险代理人可以单方提出解除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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