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能否抵扣?
相信很多人对消费税能否抵扣?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消费税可抵扣的九项
消费税可抵扣的九项,具体如下: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9、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可以分为几个部分:
1、服务类消费税:包括旅行服务、电信服务、餐饮服务、休闲娱乐服务等。
2、消费品类消费税:包括油料、烟酒、服装、鞋帽、箱包、家具、电器、机动车、化妆品等;
3、关税类消费税:指从境外货物、服务入境国时,政府要求对货物和服务征收的关税。
4、其他类消费税:如娱乐场所的入场费、游乐园的入园费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有助于改善经济,但也会导致消费者负担加重,所以消费税的征收应该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调整,以确保合理征税,减轻民众的负担,有利于稳定经济社会,增加国民财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消费税是可以抵扣的么
符合条件的消费税是可以抵扣的,即: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下列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对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或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原料),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消费税的抵扣在税法上是采用列举抵扣法,即只有是税法列举规定可以抵扣的情形才可以抵扣。
另外消费税的抵扣只是在生产环节,在批发环节、零售环节交纳消费税时是不能抵扣已纳消费税的。
扩展资料:
具体可以抵扣的类型为: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9)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消费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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