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归还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何进行?
如果您还对已归还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何进行?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我为大家分享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企业转来一笔费用用途写着归还投资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企业转来一笔费用用途写着归还投资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收到投资款的会计分录:
1.收到投资款,如果投资的部分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要计入资本公积,最简单的情况就是,收到现金投资款,那么公司在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后,即可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
2.公司收到投资款的账务处理可分为几种情况:
1)投资款超过了认缴的注册资本,那么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例如,一家公司注册资本50万,A投资人和B投资人各自投入25万.随后,B投资人又投入25万,那么综合的入账分录可如下:
借:银行存款75万
贷:实收资本50万
资本公积25万
2)如果投资的是非现金资产,那么一般这些非现金资产需要进过评估,按照各股东确认的评估值进行入账,借计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
借:固定资产/存货等等资产项目
贷:实收资本
3.收到资金是暂备用支付公司成立之初的开办费用,投资者个人(股东)垫支后又付出: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某某投资者
退回时:
借:其他应付款-某某投资者
贷:银行存款
个人股东借款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关于个人股东借款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实务中的主要税收政策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以下简称158号文件).其中第二条对个人股东借款长期不还的税务处理问题作了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有观点认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终了,应是指借款满12个月.但是,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年度应为公历年度.据此,"纳税年度终了",应该是个人股东发生借款当年的12月31日,而非借款满12个月.
因此,如果个人股东于2018年12月1日向企业发生了借款,在2018年12月31日既不归还,也不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就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和个人股东需准确理解这一政策要点.
归还投资者投资属于哪个会计科目
归还投资者投资属于: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
实收资本(Paid-inCapital)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一: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企业要进行经营,必须有一定的“本钱”。我国《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设立企业,法人必须要有必要的财产。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企业申请开业,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我国《公司法》也将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作为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
四: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
五: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与其注册资本相一致。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企业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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