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何进行?
相信很多人对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何进行?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追加投资应该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一)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二)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
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应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协议条款,以及各个步骤中所分别取得的股权比例、取得对象、取得方式、取得时点及取得对价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一是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二是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三是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四是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分步取得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取得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不属于“一揽子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购买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单位追加投资,会导致货币资金增加,资产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实收资本或股本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计入贷方核算。
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单位追加投资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OK,关于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何进行?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