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方式如何缴纳增值税?
如果您还对简易计税方式如何缴纳增值税?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我为大家分享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怎么做账
简易计税方式的应交增值税=含税价÷(1+征收率)×征收率
取得收入作如下分录: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扩展资料企业采购物资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由运输单位造成的采购物资短缺,运输单位予以全额赔偿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方按这部分物资的价款由“待处理财产损益”转出,增值税由“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予以转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费
什么叫简易计税方法
什么是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答:简易计税方法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营改增简易计税方法是什么意思? 50分
简易计税方法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节简易计税方法
第三十四条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第三十五条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第三十六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一般计税方法跟简易计税方法有什么不同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增值税计税方法的规定,引入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这样新的表述,文字更规范:
1、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即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作为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作为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部分特定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来计算征收增值税。
特定项目是指: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相关计税方法可参考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有什么区别
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适用的主体不同,一般计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主要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特殊情况下部分一般纳税人;
2、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不同,一般计税适用税率,简易计税适用征收率;
3、是否允许抵扣进项税不同,一般计税允许抵扣进项税,简易计税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哪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业营改增最关注的26个热点问题:三、建筑业纳税人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答:(一)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三)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3.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对老项目已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未满36个月的,能否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答:不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五、没有开工许可证和备案合同,但工程实际开工日期在4月30日前的,需提供什么材料佐证,才能认定为老项目?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规定,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三)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对于现实中存在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都没有注明开工时间的情况,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只要纳税人可以提供2016年4月30日前实际已开工的证明,可以按照建筑工程老项目进行税务处理。
六、建筑业纳税人不同的建筑项目,是否可以选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答:可以。建筑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就不同的项目,分别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七、一个建筑工程总包已经满足老项目认定条件,实行简易征收,下游分包如何鉴定是否实行简易征收未予明确,现实情况是5月1日之后,很多老项目陆续与下游分包签订合同,但确属"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此类分包单位可以按老项目实行简易计征吗?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总包方按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与分包方在5月1日后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开工日期在4月30日之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总包方按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与分包方在5月1日后签订分包合同,分包方不可以按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
八、建筑业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不能抵扣进项税,但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要先认证再做进项税转出,还是不认证直接以含税价进成本呢?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有什么好处
不能!
2014年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开始执行,文件明确试点纳税人中
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
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准备将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选择简易计税办法,企业财务人员不确定的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还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定情况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
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
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接受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明令禁止的商业企业销售消费品、向消费者个人提供服务以及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除外。
简易计税办法是一般纳税人的正常计
税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
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必须在规定的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买价*17%
小规模纳税人:买价*13%
运费及建设基金可以抵7%的进项税(要有运输发票才可以抵)
营改增中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是什么意思
1、营改增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法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全面实施营改增2016年36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可以采用简易计税的情况有以下三种(1)清包工;(2)甲供材;(3)5月1日以前的老项目。采用简易计税办法交税的,征收率为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由税务局代开,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 3、根据税法规定,简易征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广联达增值税什么时候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什么时候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这里面有2个层次关系:
1、首先是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
2、其次区分项目的时间节点,这也是营改增的过渡性政策,老项目符合要求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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