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抵销分录如何处理?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递延所得税抵销分录如何处理?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阅读完,希望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
合并报表抵销分录中递延所得税如何计算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初次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
1、抵销内部销售收入:
借:营业收入(内部售价)
贷:营业成本
2、抵销内部销售存货中未实现的利润
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内部购入存货的成本×毛利率)
3、递延所得税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把合并报表看成一个普通的报表,分析比较报表上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对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题目通常涉及的就是存货项目,对于存货,先将存货的抵销分录做完(递延所得税的相关分录除外),然后直接看这些抵销分录;
如果出现借记存货(不用管后面的明细是多少),它使合并报表上存货的账面价值增加,如果是贷记存货,则相反。
这样,只要看一下这些抵销分录使存货账面价值变化减少了多少,这就是应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为无论怎样做抵销分录,存货的计税基础是不变的,所以"存货"这个资产项目账面价值减少多少,就产生了多少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再乘以税率,就能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
扩展资料会计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第九条中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消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税务方面,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差异分析:现行税法要求母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形成的内部销售利润需要征税,不得合并纳税。而从集团公司角度看,存货内部交易是把存货从一个地方搬运到另一个地方。
若未对外销售,集团公司整体不会出现增值,在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抵消内部未实现销售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合并报表中没有售出的存货形成的内部销售利润属于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需要对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抵销分录
1、企业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时: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企业抵销递延所得税负债时: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企业进行递延所得税抵销时,可以通过“所得税费用”相关二级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处理,其中“所得税费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而企业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时应当编制相反的分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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