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额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今天是为大家分享一下免抵退税额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一些困惑,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一直以来会计人员都会比较关注出口退税的话题,有关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你都了解吗?其实我们可以从出口时、单证信息齐全时几个方面处理分录。来一起了解下吧!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1.出口时
企业在出口时因为还未进行免抵退税申报,不考虑免抵退税的影响,仅对出口业务是否应确认收入进行账务处理就可以,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XX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因为此时不用考虑免抵退税的影响,所以也无须将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转入营业成本,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成本
贷:库存商品-XX
2.单证信息齐全时
按月根据单证信息收齐出口额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实务中,企业可以不管具体的业务,只需将当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出即可。
如果年中出现差额应做如下分析,并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例如,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出现差额,根据差额的正负进行处理:
(1)若差额为正数,说明增值税申报时进项转出少了,而该转出应进入企业生产成本,故应在次月调整时补提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成本(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差额)
(2)如果差额为负数,说明增值税申报时进项转出多了,而该转出应进入企业生产成本,故应在次月调减主营业务成本,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成本(-差额)(或红字填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差额)(或红字填列)
(3)应结合免抵退税申报的特点,利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调整属于的跨年事项。
3.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后,次月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次月,按照上期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6栏“当期应退税额”金额,进行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次月,按照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7栏“当期免抵税额”金额,进行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同时冲减收到的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4.免抵退转免税
对于未收齐单也未申请逾期申报的企业,在次年的5月份应对出口业务申报免税,仅对“免税”部分进行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即可。
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另外需要注意,根据规定,在进行进项转出时,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当转入成本。
5.免抵退视同内销
对于未收齐单证信息也未申请逾期申报的企业,超过免税申报期的要视同内销进行账务处理。对于该笔出口业务,企业也仅在出口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对免抵退税均未进行账务处理。此时主要是处理两个问题:
一是如何体现营业收入类型的变化。在出口时,企业将该笔销售确认为二级科目的“出口销售收入”,现调整为二级科目的“内销收入”,只需对主营业务收入的明细科目进行账务调整即可: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若是上年出口业务视同内销,则需要调整的“出口销售收入”与“内销收入”此时都要作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是视同内销时要核算该业务的销项税额。因为此类业务没确认免抵退税额,无需进行调整,但内销要计提销项税额,财务人员需要确认计提的销项税对应的科目,这涉及了出口业务的合同价款是否含税。
根据视同内销的计税方法,通常一般纳税人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由此可见,在视同销售下,出口货物离岸价为含税价,那么计提的销项税额就应该冲销原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故冲销“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时,应将其分为价和税两部分,前述会计分录应该修改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若是上年出口业务视同内销,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只反映该销项税额计提事项,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免抵退业务“退货”
免抵退业务发生“退货”的实质是“销售退回”,而且企业在出口时已经确认了营业收入。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在当期发生退回的,企业应在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期收入,同时冲减当期成本。
此时成本应包括两部分:一是结转的库存成本;二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入的成本,不包括转回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部分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是用于核算免抵退税额用于“免抵”和“退税”的部分,发生退货时,理论上必须冲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对于已申报免抵退税的货物发生退货,应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次月增值税申报期内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的申报数据,并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跨年度的退货业务不再补征免抵退税款。所以,对免抵退税的处理在系统上的处理顺延,即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和调整的免抵退税均已在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体现,仅在账务上对上述业务合并处理即可。
对于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时,才需要单独将对应的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转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在企业发生退货时,还没有进行免抵退申报的,则应当冲销相应的收入和结转的成本,不涉及对免抵退业务的账务调整。
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免抵退税的如何做账务处理
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免抵退税的如何做账务处理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免抵额必须要做会计分录。现将生产企业一般贸易的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简单整理如下: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
(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例:某企业有出口业务与内销业务,2014年2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国内采购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00万元,税额为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
(2)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为300万元,且单证信息齐全。
此货物增值税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
从以上给出的信息,我们可作如下计算步骤: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00×(17%-15%)=6(万元)
(2)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100×17%-(200×17%-6)=-11(万元)
(3)出口退税免抵退税额=300×15%=45(万元)
(4)因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出现的留抵税额是11万元,小于免抵退税额45万元,国家默认这11万元留抵税额是由于生产外销产品所购进原材料已支付的进项税还没有抵完内销产品的销项税额,可以申请退税11万元。
(5)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45-11=34(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
应退税额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1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1
免抵税额部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产品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4
生产出口企企免抵退税账务处理?1和2两项都不用做账务处理
3。应纳税额为正数+其他流转税额(如果有的话)做为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基数
借: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一般贸易账务处理不明白你所说的账务是指哪方面的。
不过有一点,如果实木地板是做出口的,那么退税部分你应该好好的了解一下。
退下来的相当可观。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出口权,如果没有那么找家报关代理问问。
生产企业不开发票如何做账务处理该作收入作收入,正常交税就行了
自营出口企业免抵退税账务处理出口退税涉税帐务处理
1.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3.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
4.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典型例题:
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 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
货:银行存款 5850000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48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0000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0000
货:银行存款 90000
(7)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60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
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8)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51-97=-46(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
(9)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14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
(10)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0000
货: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出口免抵退税账务处理你好,
我国对生产型企业的出口产品实行的是免、抵、退税政策,凡外销产品出口不计征销项税,即为免税,而且对出口产品在国内的生产环节所交纳的增值税,也实行退税政策,因而凡出口的产品就不计销项并退以前生产环节所交纳的增值税,而内销部分,则是需要交纳增值税的,仍然是销项减去进项的办法来进行的。
出口的免抵退税由于是税法的计算中最为复杂的难点之一,不是用三言两语和一个例子就能说清楚的,建议你还是先去学习一下税法中相关内容,这样对这个出口退税有了总体的认识和具体的把握,才可能熟悉并掌握此知识点。
但愿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请问三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免抵退税一样吗?如何账务处理?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和业务都是一样的。不过外资企业在做免抵退税的申报的时候比内资企业要求的要严格。好像是外资企业的增值税票要求是七联式的。而内资的是四联的。那三联就是给上面要报批用的。
请问生产企业出免抵退税帐务处理及流程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帐务处理及流程:
1.出口当月做收入和成本的结转: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不得免抵的税额部分)
2.待单证齐全后的次月15日前进行申报
3.单证齐全申报的当月(即单证齐全后的次月)末做退税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如果外销3167.60出口税率全退,账务处理:借方应收账款xx单位3167.60,贷方:主营业务收入_外销收入3167.60。那就销项税245.27-留抵税6605.82=本月留抵税6360.55。
那就要开出口发票的啊
还要办出口退税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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