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双倍余额递减法如何计算?
其实固定资产双倍余额递减法如何计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怎么计算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减累计折旧)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预计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应特别注意,其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举例说明:某企业进口设备一台,价值为8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残值收入3000元。该设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额。
折旧率=2/5×100%=40%
第1年折旧额=80000×40%=32000
第2年折旧额=(80000-32000)×40%=19200
第3年折旧额=(80000-32000-19200)×40%=11520
第4年年初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80000-32000-19200-11520)=17280,
第4、5年应改为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4年、5年折旧额=(17280-3000)÷2=7140
其实本质上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个加速折旧方法,所谓的加速折旧方法用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就是比如一个设备买的时候原价是100万,预计能用5年,到最后的残值是5万,应计折旧额就是95万;
如果平均来看每年应提的折旧就是19万,但是如果我们第一年提出来25万,第二年提22万,以此类推到最后一年可能只剩下了1万,那这种前期提的折旧很多,后期提的折旧很少的这种方法就是加速折旧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就是一种加速折旧方法。
扩展资料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大小受计提折旧基数、净残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简称税法)分别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作了相应规定。只有把握固定资产计提旧的因素,才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纳税不受影响。现就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各因素分别从准则、税法作以比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公式
固定资产折旧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公式如下: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5、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残值)/2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一种计算方法,它的基本规则是:以固定资产使用年数倒数的2倍作为它的年折旧率,以每年年初的固定资产帐面余额作为每年折旧的计算基数,但由于在固定资产折旧的初期和中期时不考虑净残值对折旧的影响。
为了防止净残值被提前一起折旧,因此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后两年中,折旧计算方法改为平均年限法,即在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的帐面余额减去净残值后的金额除以2作为最后两年的应计提的折旧。
适用的范围:
1、当净残值率较大时,要注意最后年度出现负折旧,宜从早采取平均年限法。
2、当双倍余额递减能正常用到倒数第二年,且不影响净残值,同时整个年度满足加速折旧法,则宜将双倍余额递法用到最后,不必拘泥于“最后两年”的限制。
3、当最后两年改平均法计算的结果与加速折旧原则出现冲突时,应服从加速折旧要求,可以改为提前年度进行折旧方法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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