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是否必须担保?
今天是为大家分享一下银行借款是否必须担保?的一些困惑,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银行借款担保之后借款人不还怎么办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贷款人不还钱,保证人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依法承担责任的,可以追偿、起诉。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在合同纠纷中未经审判或仲裁,依法强制执行时债务人的财产仍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提起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贷款人欠银行贷款不还,担保人怎么办?
贷款人欠银行贷款不还,担保人怎么办?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同时,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就是说有无专门的条款或文字对担保责任作了明确的约定。
如果约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则贷款人即可要求担保人连带偿还,如果没有约定,则应由借款人首先偿还贷款,包括用其所有资产进行偿还,直至无力偿还为止,才有担保人代为偿还。
贷款人逾期不还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人该怎么办
国家有小额无息贷款专案,我打算贷款,但是行政单位公务员作为担保人,我们单位的书记愿意为我担保,可是所贷款项需要平分。因为这个贷款需要有营业执照,我打算用我家里亲戚的执照,因为在贷款部门我可以找到人,营业执照不是本人的也可以。如果两年之后她不给我钱,我就会还不上贷款。我想知道当我还不上的时候,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不是比我要大?如果因为他没给我钱导致我还不上贷款,贷款部门是不是要先追究我们家亲戚开的店为第一责任人?
贷款人欠银行钱不还,担保人会怎么办?
贷款人不还,那就只能找担保人了。若你也不想还的话,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银行贷款不还贷款人和担保人会怎么样
如果贷款人不还或者找不到,担保人应负责归还所担保的款额。
贷款人不还贷款,担保人怎么办?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涉及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三方的关系。保证属于人的担保,系以人的信用和其不特定的—般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当事人可以就保证的范围和期间进行约定,保证范围原则上不得超过设定保证时已确定的债权范围,保证范围约定不明的,保证范围为主债、利息、违约金、损书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债务的消灭原因有—般原因及特别原因。—般原因有:(1)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2)保证期间届满而债权人未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3)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为保证且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随时通知债权人中止保证合同,保证债务向后消灭;(4)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或更改主合同的。
保证债务灭的特别原因是,在一定条件下(如债务人变更致使向其请求清偿发生困难等)保人可向债务人请求除去保证责任,在经向债人另行提供担保后,保证债务可以消灭。
银行贷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做担保一般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为银行贷款担保,银行有规定格式的担保合同,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此外还要看是否在保证期内,如果在保证期间内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过了保证期间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在保证期内贷款人跑了,那么担保人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是要承担多少责任还参照贷款合同或是经过协商决定。
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那么关键是在法院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如果银行觉得保证人经济实力较强,有(甚至掌握了线索)现金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等),代偿能力很强,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先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而且根据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贷款人被担保人骗了,贷了银行的款,担保人不还怎么办
这个问题就不对,钱不是担保人来还,那个借的钱,就由那个还,借款人不还了,银行才追究担保人的责任,你贷款别人给你做担保,完了还要给你承担债务,太搞了吧
贷款人不还,担保人怎么办
你当初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如果是一般保证则银行必须证明你朋友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才能要求你们代偿;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那么银行可直接要求你们代偿其担保的额度(这个额度就是保证合同中规定的担保额度),你们代为赔偿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再来要求你朋友偿还债务。还要看当初签的担保细节,有没有规定每人保多少,众多担保人中有谁做主担保,谁做再担保,代偿的顺序是不一样的,有的话按规定,没有的话就是平摊了,当然也得有偿还能力,如果没有偿还能力,再重新追究分摊,同时还款是有利息的,要一并算上。。另外担保人只还剩余部分欠款,且在合约规定的担保额度之内。
农商银行贷款担保人几年失效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几年失效
看借款人借款类型,如果是最高额授信合同,对应的是最高额担保合同,通常是二至三年。
如果是普通借款,对应的是保证合同,通常在一年以内。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拓展资料:
特殊规定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a)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b)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c)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担保人的责任与权利
谁可当担保人?
年龄超逾18岁,不是破产者。
担保人可较后选择退出吗?
这要由金融机构决定。它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
担保人何时可抽身而退?
当贷款已还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负责摊还他的债务。
当担保人有何权利?
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
*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
(注:所有担保人都应被告知上述权利,不管有关权利是依据1967年破产法令或有关借贷机构接受贷款担保之中央银行指南。)
谁将被银行控告?
若借款人违约不还借款,银行将会向谁追讨债务--借款人或担保人?
银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债。银行有权选择先向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它甚至可以同时向两方面追讨债务。
只有在通过法律途径(在法庭提出控诉,向借款者追债)仍不得要领之后,才可对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
在下,金融机构可致使一名负责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产。对于担保人也一样,除非他是一名"社会担保人"。
金融机构只有在使尽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债不果之后,才可起诉"社会担保人",要求宣判他破产。
在上述法令下,"社会担保人"是指为下列各项贷款作出担保的人。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期限问题
一般来说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信用社一般采用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般约定为到期后两年内,假如未约定的,可以参照《担保法》第25条: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2、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3、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知识拓展: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担保,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__本规定所称执行担保,是指担保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为担保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
第二条__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财产担保或者保证。
第三条__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并将担保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
第四条__担保书中应当载明担保人的基本信息、暂缓执行期限、担保期间、被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担保范围、担保方式、被执行人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时担保人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承诺等内容。
信用社贷款多少年失效
欠信用社贷款几年失效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信用社诉讼的时效是两年。
如果该贷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具有胜诉权,而不是诉权。换句说,信用社向法院起诉要求你偿还借款,法院还是会依法受理,在庭审或答辩时,债务人或担保人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会依法审理查明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如果没有这些情况并且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会依法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果审查后没发现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而且超出诉讼时效,法院会对案件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_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_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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