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和法在会计中的具体应用有哪些?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年数总和法在会计中的具体应用有哪些?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阅读完,希望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
如何理解会计准则中的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指用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称为折旧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总和年限法、折旧年限积数法、年数比率法、级数递减法或年限合计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一种。
计算公式
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
会计计算题,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每年折旧额
一、计算公式
1、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残值)/2。
2、年数总和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二、具体计算
1、双倍余额递减法具体计算如下:
第一年:10*2/5=4万。
第二年:(10-4)*2/5=2.4万。
第三年:(10-4-2.4)*2/5=1.44万。
第四年:(10-4-2.4-1.44-0.2)/2=0.98万。
第五年:(10-4-2.4-1.44-0.2)/2=0.98万。
2、年数总和法具体计算如下:
第一年:(10-0.2)*5/15=3.27万。
第二年:(10-0.2)*4/15=2.61万。
第三年:(10-0.2)*3/15=1.96万。
第四年:(10-0.2)*2/15=1.31万。
第五年:(10-0.2)*1/15=0.6万。
扩展资料
企业拥有并使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企业按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相关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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