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及其主要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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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是什么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又被称为不动产。
房地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扩展资料
房地产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证是开发商开始卖房时需要取得的证件。
房地产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些证件是业主在收房时,开发商应该出具的证件。收房时还应出具一表一报告,即《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
房地产的特性
1、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是自然生成物,位置不可移动,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因此决定房屋不可移动、固定性,使房地产受地理位置的限制;
2、地域差别性:每一个地区或者同一地区不同位置的房地产价值也不相同;
3、房地产的高质耐久性;
4、房地产具有保值、增值性,前提是国家的政局稳定,由土地性质决定,土地有限、不可再生,但人们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大、增加,物以稀为贵,房地产作为龙头产业,税收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是什么样的
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按《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企业应划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的包括了以下范围: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将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对外进行了出租。
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已经取得的并准备将来增值后再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因为这类土地使用权很可能给企业带来资本增值收益,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所以应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
但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已出租建筑物,是指企业将拥有产权的建筑物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对外进行了出租。
扩展资料:
不属于的范围: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例如,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其经营目的主要是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服务收入,该旅馆饭店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即使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这部分房产间接为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服务,具有自用房的性质。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资性房地产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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