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核算应归入无形资产还是存货?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版权核算应归入无形资产还是存货?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阅读完,希望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
土地使用权计入存货和计入无形资产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作为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必须经过评估,评估需要如下文件:
1、提供专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土地平面位置图,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无形资产出资验证清单。要求填写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符合合同,协议,章程,由企业签名或验收签章,获得各投资者认同,并在清单上签名。
3、无形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知识产权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非专利技术签定技术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但在验资时尚未办妥的,填写出资财产移交表,由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者签署,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妥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合同,协议,章程中有规定的,应与合同,协议,章程相符:“接收方签章”栏,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满足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和出资各方对评估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5、一般无形资产出资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6、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提供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扩展资料:
变更程序:
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是指国家为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卫生等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收回。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新的城市规划的实施,需要对旧城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需要重新调整和安排城市各个区域的土地的使用,为配合旧城区改建,国家要调整使用土地,收回或重新安排一些单位和居民正在使用的土地。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消、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土地是存货还是无形资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土地是存货还是无形资产?
房地产企业购买的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应和建筑物一起算作存货,房地产企业购买的用于建造自用厂房的土地应该作为无形资产.
房地产企业,其主营业务是商品房的交易,而商品房交易时必然伴随着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即房地产企业在结转商品房成本时,是要将土地使用权算进去的,故土地使用权应当作为房地产企业的存货.因为只有存货才能结转主营成本.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地产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
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
土地平整费是计入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
土地平整费的应计入的会计科目具体如下:
土地不能单独计入固定资产.对于上述发生的土地平整费,可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核算(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成本"科目核算),要看单位为什么平整土地,是为了平整后继续在建,就应该记入"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这里要补充一点,发生土地平整的目的是为了最终的厂房、办公楼的建设,土地平整是厂房、办公楼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发生的支出也是形成厂房、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必不可以少的支出,因此可以先在"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中归集,待厂房、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并入"固定资产"入账(建成后按厂房、办公楼的面积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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