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销售额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如果您还对加计抵减销售额的计算方式是什么?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我为大家分享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加计抵减是怎么计算的
加计抵减算法举例如下:
一、例子:
A公司2019年4月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月发生销售咨询服务,其销项税额为45万元(税率6%),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为30万元。
则根据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和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说明,则A公司4月加计抵减额和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以下称《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
“本期发生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30×10%=3(万元);
2、《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
“本期可抵减额”=“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调减额”=0+3-0=3(万元);
3、由于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45-30=15(万元)>《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本期可抵减额”,所以《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
“本期实际抵减额”=“本期可抵减额”=3万元;
4、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第11栏“销项税额”-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
“本期实际抵减额”=45-30-3=12(万元)。
二、公式: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或者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加计扣除与加计抵减的区别:
一、行业适用范围不同:
加计扣除主要适用于没有被纳入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扣除范围的纳税人,而加计抵减适用于邮政、电信等生活服务行业。
二、计算比例不同:
加计扣除是按照9%的比例来扣除购买农产品的进项税,购买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按11%的比例抵扣,抵扣税率经过了多次调整,而加计抵减的计算比例则是10%或是15%。
三、计算时的方法不同:
加计扣除是增加进项的计算,而加计抵减是直接将应纳的递减税额进行抵减。
加计抵减是怎么计算的呢
加计抵减计算: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加计抵减是国家为促进经济,扶持企业发展给予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一。是允许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比例,计算出抵减额,用来抵减应纳税额。
加计抵减,简单来说,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目的。
加计抵减涉及的是增值税的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当期可抵扣进项税的基础上,再按照一定的比例抵扣一部分进项税。目前适用的只有从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是一项临时性的优惠政策。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
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好了,关于加计抵减销售额的计算方式是什么?的内容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