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选择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个体工商户选择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阅读完,希望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
个体工商户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
个体工商户是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一般核定的税收会比较少,查账的审批比较严格。查账征收也称"查账计征"或"自报查账"。
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其营业额和所得额,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先开缴款书,由纳税人限期向当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扩展资料
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核定征收
个体户一般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个体户的征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但是,不同地区的财政部门对于个体户的征收方式有不同规定,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1、查账征收:某些地区对于营业额较大的个体户,会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即根据个体户的实际销售额来计算税款,需要个体户提供准确的销售记录和账簿;
2、核定征收:对于营业额较小的个体户,一些地区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即根据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所在行业、地区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或者标准来核定税款,个体户无需提供详细的销售记录和账簿。
个体户查账征收方法主要有:
1、直接征收法:税务机关通过对个体户的销售收入、采购成本、固定资产等进行核实,确定个体户的应纳税额,并要求其按照规定的税率和税法缴纳税款;
2、比例调减法:税务机关通过对个体户的销售收入、采购成本等进行核实,根据相应的比例调减计算个体户的应纳税额,并要求其按照规定的税率和税法缴纳税款;
3、核定征收法:个体户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对个体户的经营情况进行核定,确定个体户应纳税额,并要求其按照规定的税率和税法缴纳税款。核定征收的期限一般为3年;
4、综合所得征收法:税务机关通过对个体户的销售收入、采购成本、固定资产等进行综合计算,确定个体户的应纳税额,并要求其按照规定的税率和税法缴纳税款。该方法主要适用于收入来源比较复杂的个体户。
个体户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法进行查账征收,如有违规行为可能会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滞纳金等处罚。同时,个体户可以随时向税务机关咨询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遵守税法合规经营,维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答复。定期定额户也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定期定额户在未接到重新核定定额通知、行政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前,仍按原定额缴纳税款。
OK,关于个体工商户选择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