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填制需注意哪些事项?
今天是为大家分享一下记账凭证填制需注意哪些事项?的一些困惑,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科目。科目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改变、简化会计科目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科目要填写齐全。
(3)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填制记账凭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摘要根据实际情况该详细的详细,该模糊的模糊的。
2、某些凭证应从中间科目过账,以便查账、统计。如现款销售,也从"应收账款"过一下;发放工资或福利,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过一下。
3、错误凭证调整或冲销应在原始凭证备注说明。
4、替票问题的处理。
5、凭证附件的张数如何计算
记账凭证附件张数计算的原则是:没有经过汇总的原始凭证,按自然张数计算;经过汇总的原始凭证,每一张汇总单或汇总表算一张,因为原始凭证张数已在汇总单的"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栏内已作了登记。
6、原始凭证丢失的处理方法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7、票据审核后的处理
视情况而定,有退回、报销、作废三种情况。
①退回:单据不齐(应附而未付)、签字不全,退回报销人补充完善。
②报销:完全符合要求则直接报销;如果单据齐全,签字齐备,只是个别票据不能报销,则不能直接涂改报销金额,也不应退回报销人重新填报、重新走签字流程,而应在报销单上写"核报金额XX元"后报销。
③作废:如果报销人弄虚作假,经核实后,则直接作废,不予报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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