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渡资产使用权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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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渡资产使用权的含义是什么,通俗的解释
企业把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出租‚收取租金‚这就是让渡资产使用权。也可以这样定义:是指资产的所有者将资产的使用权暂时转移给他人,以取得相关收益,但不转移资产所有权的行为。如:将资金借给他人使用,以收取资金利息等。
《企业所得税法》没有专门规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概念。从概念界定上,有以下异同:
1.会计准则规定的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不同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转让财产收入;税法上规定的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取得的收入,这主要是指的转让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收入,而不是使用权。
2.会计准则规定的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中的利息收入,不同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规定的利息收入;税法上规定的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3.会计准则规定的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中的使用费收入,对应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税法上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什么意思
让渡资产使用权指的是转让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主要是指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等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主要包括: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固定资产、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股权投资的股利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不包括:处置债权投资的净收益、处置股权投资的净收益、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的净收益。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主要包括:(1)利息收入,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对外贷款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同业之间发生往来形成的利息收入等。(2)使用费收入,主要是指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专营权、软件、版权)等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使用费收入应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确认:如果合同、协议规定使用费一次性收取,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视同该项资产的销售一次性确认收入;如果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如合同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合同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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