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保证人能否解除保证责任?
其实票据保证人能否解除保证责任?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票据的被保证人是谁
被保证人,这是指票据关系中已有的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票据债务人一旦由他人为其提供保证,其在保证关系中就被称为被保证人:
1、被保证人,这是指票据关系中已有的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
2、票据债务人一旦由他人为其提供保证,其在保证关系中就被称为被保证人;
3、被保证人不是保证合同的主体,因此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所达成的解除保证合同的协议,必须经债权人认可同意后才有效。否则,原保证合同仍然有效。
担保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合同当事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被保证人,这是指票据关系中已有的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票据债务人一旦由他人为其提供保证,其在保证关系中就被称为被保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六条
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保证”的字样;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
(四)保证日期;
(五)保证人签章。
票据未到期解付出票银行可以起诉申请人保证人吗
票据未到期解付出票银行可以起诉申请人保证人吗?
主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起诉保证人要求偿还债务的,法院不受理债权人的申请。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内容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关于票据保证人能否解除保证责任?的分享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