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方式有哪些?
今天周边号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方式有哪些?,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发生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销售货物时,由于销售的商品出现了损坏等其他质量问题,购货方有时要求进行退货处理,那企业对于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该如何进行?
销售退回的会计分录
1、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如果发出商品时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需要在退回时考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结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销售退回冲减当期收入还是去年收入?
销售退回是冲减当期的收入还是冲减去年的收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如果销售退回的货物是属于本年度销售的货物,则直接冲减当期收入,这样在利润表中的本年累计金额就会和实际一致,如果是退回的去年销售的货物,则应该冲减去年的收入,这样才能将去年的数据与实际一致。
主营业务成本属于什么类科目?
主营业务成本属于损益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期末,企业应根据本期销售各种商品、提供各种服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发生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方法
发生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方法介绍如下:
1、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销售退回。
由于不满足销售收入确认条件,比如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尚未转移等,此时不涉及增值税,发出商品时,无需确认销项税额或应交增值税(小规模)。
企业发出商品时:借: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
发生销售退回(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销售退回)时:
借:库存商品贷:发出商品
2、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退回。
企业签订销售合同时,明确规定哪些情况下,客户可以退回商品。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预计不会退货的部分确认销售收入,按照预期将因销售退回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应付退还款”。
对外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预计将退回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合同总金额不扣除预计退货的金额计算开具发票)
结转成本,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将发生的价值损失)后的余额,确认为应收退货成本,按照转让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应收退货成本后的净额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贷:库存商品(转让商品的账面价值)
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需要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应作为会计估计进行会计处理。
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主营业务收入(当预计退回<实际退回时,现将预计负债全额结转,超出部分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实际退回货物对应的价款×适用税率)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同时,冲减“应退货成本”,如果预计退回<实际退回,超过部分,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应退货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
3、不涉及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退回。
不涉及销售退回条款的,企业对外销售货物,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企业需要全额确认销售收入,结转成本。
对外销售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直接确认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同时,冲减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实务中,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是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的。所谓销售折让是指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原因不符合要求,销售方企业给予购货方企业在价格上减让。销售折让只是价格上的折让,实际并没有发生已销售货物的退回,所以无需冲减成本以及确认库存商品的增加。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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