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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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纳税人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我国进口关税的纳税人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关税的纳税人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单对经批准直接经营进出口商品的企业而言,关税的纳税人就是自营进出口业务的收货人或发货人。
有自营进出口业务资格的单位(即具有自理报关资格的单位)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外贸专业进出口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扩权市)级分公司,经批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分支公司。
2、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贸(农贸、技贸)公司。
3、有进出口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的其他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各类进出口公司。
4、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企业联合体、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联合公司。
5、信托投资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技术引进公司和租赁公司。
6、中国成套设备出口公司,各地区、各部门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对外承包工程公司。
7、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8、免税品公司、商店、外汇商店、商店。
9、各类保税工厂、保税仓库(油库),外国商品维修服务中心及其附属。
10、经海关认可,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中短补偿贸易企业。
11、接受外国的组织、外国政府或非政府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并在相当时期内常有进出口物资的单位。
12、其他经常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如某些进出口服务公司、展览公司、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关税纳税人包括哪些
关税纳税人具体包括:
1、外贸进出口公司;
2、工贸或农贸结合的进出口公司;
3、其他经批准经营进出口商品的企业。
4、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5、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6、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
7、个人邮递物品的的收件人。
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负有以下义务:
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相关部门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除通过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提供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外,还应及时提供其他信息。如有歇业、经营情况变化、遭受各种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说明,以便依法妥善处理。
十、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该货物销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后,经过海关审查确定的价格为完税价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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