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与打款账户不一致的风险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对发票与打款账户不一致的风险是什么?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发票名称与入账名称不符有什么样的税务风险
如果发票抬头与公司名称不一致,应该退回,让对方重新开具发票。
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填开发票内容必须齐全,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这类发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就是入了帐,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计征所得税。
作废的前提是:符合作废条件。那么“符合作废条件”是什么呢?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①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②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③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扩展资料: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作废
报销的发票抬头与公司名称不符有什么税务风险
发票抬头与公司名称不符在公司报销时,存在明显的不妥之处。
从合规性角度来看,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内容应包括齐全的信息,发票抬头与公司名称不一致,这将被视为发票填写不规范,容易导致公司财务记录混乱,审计风险增加,影响公司财务管理的完整性与透明度。
税务风险不容忽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发票抬头与公司名称不一致的发票不能在税前扣除。这意味着,如果公司将其用于财务入账,可能会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面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进而影响所得税的正常计算与缴纳,增加公司的税收负担。
发票抬头与公司名称不一致在公司报销时存在明显的合规性问题与税务风险。因此,确保发票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以避免因小失大,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与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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