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如何评估租赁资产使用权?
相信很多人对承租人如何评估租赁资产使用权?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租金第三四年不一样如何测算使用权资产
在识别使用权资产之前,需要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合同或包含租赁条款,以确定是否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
租赁合同三要素包括:存在一定期间;存在已识别资产;资产供应方向客户转移对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控制。
在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起始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成本包含四部分: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支付额;存在租赁激励的,应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承租人如何列示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版)》的产物.新准则下,无论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对于承租人而言都不再进行区分,都要通过统一设置的"使用权资产"科目进行处理,你就干脆将使用权资产当作与你熟悉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等相互并列的一类资产.
1、使用权资产核算的是承租人取得并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原价.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过去,对于经营租赁,这个使用权是不量化为表内资产进行核算的;对于融资租赁资产我们则是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租赁资产直接作为固定资产进行表内核算.新准则下,使用权资产虽然纳入表内,但是使用权资产并不等同于租赁资产本身.承租人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赁一辆汽车(不属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使用权资产不是指这辆车本身,而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使用这辆车的权利.
2、由于承租人可能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多项使用权资产,因此实际核算时需要进一步根据租赁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在承租人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使用权资产需要单独列示.
4、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照取得使用权资产的成本(原价)确认使用权资产.这里的租赁期开始日就是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承租人使用的起始日期,说的通俗一些就是承租人在这一天取得了租赁资产在这一段时间的控制权,可以控制该使用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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