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电发票票样有何新变化?
相信很多人对全电发票票样有何新变化?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未核定全电发票票种什么意思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称全电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须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全电发票实行全国统一赋码、自动流转交付。
二、全电发票的最新动态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的部署,2021年12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三个地区开展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工作,但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全电发票因具有无需领用、开具便捷、信息集成、节约成本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纳税人的欢迎。国家税务总局将本着稳妥有序的原则,逐步扩大试点地区和纳税人范围。
自2022年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方范围逐步扩至全国。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3个地区以外的纳税人暂仅作为受票方,分步接收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三、全电发票和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电子发票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管理方式不同
对于全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对于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纸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需先申领税控专用设备并进行票种核定,发票数量和票面限额管理同纸质发票一样,纳税人需要依申请才能对发票增版增量,是纸质发票管理模式下的电子化。
(二)发票交付手段不同
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各类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
纸电发票开具后,需要通过发票版式文件进行交付。即开票方将发票版式文件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交付给受票方;受票方人工下载后,仍需对发票的版式文件进行归集、整理、入账等操作。
四、全电发票的特征
将销售方信息栏从发票的左上角调整至右上角。
取消了发票密码区、发票代码、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
纳税人开具货物运输服务、建筑服务等特定业务发票的其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便利纳税人使用。
相对于现行纸质发票(纸质专票、纸质普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的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全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
△全电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票样
五、全电发票的主要简化情况
全电发票无联次。
全电发票无发票代码,全电发票以动态二维码取代纸质发票的发票代码。
全电发票票面信息更为简化,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
全电发票无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也没有销售方(章)信息,只有开票人。
全电发票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开具,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票。
全电发票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
全电发票无需领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票。
六、全电发票接收及查验
(一)如何接收全电发票
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三个地区以外的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全电发票,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二)如何查验全电发票
纳税人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全电发票进行查验。全国统一的发票查验平台包括网页端和小程序,可通过输入网址(),进入发票查验平台网页端。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仅支持单张发票查验模式,包括手工查验及扫描查验等方式。
七、红字发票开具问题
(一)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3个地区以外的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开具红字纸质发票流程有何变化?
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原蓝字发票为纸质发票的,开票方应收回原纸质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受票方有效证明。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受票方纳税人提供了填开、确认《确认单》的功能,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二)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3个地区以外的纳税人,如何向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向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与现有规则基本一致。其中,受票方已勾选抵扣蓝字发票的情形,可由受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发票专票跟普票有什么区别
1.从进项抵扣的区别:除收购发票以及免税农产品发票以及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此条税务系统正在和交通部门协商中)以外,企业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可以当作进项税金抵扣的。
2.开票方的区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去属地国税机关代开。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至于怎么适用,就正好是两种发票的下一个区别。
3.适用环境不同:大致有16-17种环境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可以理解为这些业务的发生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扩展资料二、发票的种类
常见的发票种类有三种,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业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供应税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是购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3)专业发票。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专业发票是一种特殊种类的发票,但不套印发票监制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发票
关于全电发票票样有何新变化?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