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与会计处理如何关联?
今天是为大家分享一下财产清查与会计处理如何关联?的一些困惑,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有哪些它们之间关系如何
会计核算方法一共有7种,具体如下:
1、设置账户
设置账户是对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一种专门方法。由于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复杂多样的,要对其进行系统地核算和经常性监督。就必须对经济业务进行科学的分类,以便分门别类地、连续地记录,据以取得多种不同性质、符合经营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和指标。
2、复式记账
复式记账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方法,可以全面反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可以防止差错和便于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是一种比较科学的记账方法。
3、填制和审核凭证
填制和审核凭证是指为了审查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保证账簿记录正确,完整而采用的一种专门方法。会计凭证式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重要依据。正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的基础,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
4、登记账簿
登记会计账簿简称记账,是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在账簿中分类,连续地、完整地记录各项经济件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会计核算资料。账簿记录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是进行会计分析、会计检查的重要依据。
5、成本计算
是按照一定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便确定各该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一种专门方法。产品成本是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指标。正确地进行成本计算,可以考核生产经营过程的费用支出水平,同时又是确定企业盈亏和制定产品价格的基础。并为企业进行经营决策,提供重要数据。
6、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盘点实物,核对账目,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的一种专门方法。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提高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保证账实相符。同时,还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及各种结算款项的执行情况,以便对积压或损毁的物资和逾期未收到的款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和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
7、编制财务报表
编制会计报表是以特定表格的形式,定期并总括地反映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和结果的一种专门方法。会计报表主要以账簿中的记录为依据,经过一定形式的加工整理而产生一套完整的核算指标,用来考核、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编制下期财务和预算的重要依据。
关系:
虽各有特定的含义和作用,但并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彼此制约的。它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在会计核算中,应正确地运用这些方法。一般在经济业务发生后,按规定的手续填制和审核凭证,并应用复式记账法在有关账簿中进行登记;一定期末还要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成本计算和财产清查,在账证、账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核算的各种方法是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现代会计只有综合运用这七种方法才能顺利进行。在实际会计业务处理过程中,复式记账是处理经济业务的基本方法,设置账户和填制凭证是会计工作的开始,登记账簿是会计工作的中间过程,成本计算和财产清查诸方法是保证会计信息准确、正确的科学手段,而编制报表是一个会计期间工作的终结。
扩展资料
会计核算方法是用来反映和监督会计对象的,由于会计对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就决定了用来对其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会计核算方法不能采取单一的方法形式,而应该采用方法体系的模式,因此,会计核算方法由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财务报告等具体方法构成。这七种方法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科学的方法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核算方法
非正常损失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关于非正常损失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非正常财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
按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部分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处理上,应作转出处理。一般的做法是: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查明原因后,将“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等账户。
【例】某商业批发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短少商品10万元(无税成本),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待解决。经查明,该批商品为仓库保管员保管不善丢失。责成仓库保管员赔偿1万元,保险公司赔偿1万元,非常损失9.7万元。经有关单位批准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1)待转处理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11.7
贷:库存商品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
(2)收回保险公司和过失人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2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2
(3)处理非常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9.7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9.7
大额款项如何能长期挂账分析
某税务机关检查组到当地一家国有房地产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2009年8月“其他应付款”科目存在异常。该公司曾与本市A房地产私营公司发生业务,长期挂账的“其他应付款”贷方金额为50万元。该公司在缴纳了16.5万元所得税后,将余额33.5万元转入了“资本公积”。对于这笔大额款项,该企业将其长期挂账,对方企业也放弃了相关权益,会有这样的“馅饼”吗?检查组对此产生了疑问。
检查组随即对相关凭证进行了查阅,在记账凭证后未发现任何说明材料。于是,检查组查阅了以前年度的.账户记录,终于找到了50万元款项的发生时间为20XX年3月,但是在记账凭证后依然没有发现该公司与A公司往来事项的说明。为此,检查组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询问。
财务人员解释说,由于公司经理等管理人员调动频繁等原因,对这笔往来款项,他也不清楚。检查组将调查范围扩大到销售、拆迁等各个部门。在这个过程中,该公司某人无意中说了一句:“会不会是土地转让的事情?”由此,检查组找到了问题的关键点,这两家房地产公司之间的交易,极有可能是以下两种情形,要么是相互拆借资金,要么是进行土地资源的流通。
20XX年,房地产市场土地资源没有当前这么紧缺,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土地资源流通时有发生。检查组准备通过外围检查,寻找切入点。检查组找到了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按程序办理了到土地资源管理局进行查询的相关文书。经过努力,检查组查找到了该公司编号为“A-0033”的土地转让档案。
原来,20XX年1月,该公司向原国土规划局申请,将面积达12900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A公司,并获得国土规划局的批准,后经权威部门确认,出让金为每平方米339元。据此,该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总金额为4373100元。合同约定,在20XX年12月31日前,A公司付清该公司全部款项。同年1月,A公司为此项转让缴纳了契税。目前,A公司对该地块的开发已经结束,土地所有权也已分割到具体居住户。
但是这份土地转让合同和A公司支付给该公司的50万元有什么关联呢?为什么公司账上没有反映这项交易?如果50万元就是交易金额的一部分,那么437万元和50万元之间的差额到哪里去了?
带着这些疑问,检查组再次走进了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该公司总经理道出了其中的缘由。原来,事情发生在前任总经理任期内。当时,公司高层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决定将A-0033地块转让给A公司,虽然合同价格是4373100元,但是公司实际的到账款项却是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的50万元。
20XX年12月A公司以协议抵让价格,取得了该公司一辆价值43万元的别克商务车的使用权。两项相加,A公司应支付给该公司93万元,但A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的款项。所以,该公司也未在账面上确认该项土地转让的收入及开具相应的销售发票。前任总经理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离职,这笔挂账就变成了现在谁也说不清的烂账。
现任总经理表示,会理解和接受即将面临的税务处罚。但他同时希望,检查组能出面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帮助解决问题。
检查组认为,站在税收法律角度来讲,既然土地转让交易已经成立,这部分销售就应该计入应税收入,该公司补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税款127.81万元后,本案就可以顺利结案了。但是,检查组觉得有责任再次向有关部门印证这宗土地转让交易。于是,检查组就此问题与公司主管部门进行了交流,最终促成主管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整合了公安机关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力量,加大了调查的力度,问题的解决指日可待。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