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义务如何有效实现?
如果您还对履约义务如何有效实现?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我为大家分享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如何实现有效的建筑工程成本管理与控制
建筑施工行业的成本管理和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材料
材料是构成建筑产品的具体有型物,材料费用是建筑产品费用的最大部分,一般占总费用的60%―70%,因此材料管理是项目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材料管理应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材料质量。用于建筑上的材料要满足两个方面的质量标准:一是材料自身的质量标准,大部分的材料都有其行业标准;二是施工合同或设计所要求的质量标准。
(2)选择适合的供应商。合适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做到供应及时且不积压。这要求我们选择好供应商,一般应选择信誉高、规模大、抗风险强的供应公司。
(3)制定材料采购和使用计划。材料采购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健全和完善材料使用制度,加强监管,避免铺张浪费和减少损耗,提高周转性材料的使用率。充分利用半成品和成品。
2.人工
众所周知,劳动力是诸施工生产要素中最基本、最活跃并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同时,建筑业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因此,人工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取得预期目标。项目管理人员要管理好各项目人工的工资和奖金费用,既要保证项目上员工的积极性,又要控制项目成本。
3、机具
机械设备使劳动生产率大为提高,且能够完成人力无法完成的工作。合理安排机具使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使用效率,避免机具闲置,认真编制和实施机械进、退场计划。
由此可见,工程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不仅涉及的人员多、部门广,想平衡好各项资源配置难度也比较大。1m筑造是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化的工具箱管理软件,其中的项目成本及公司费用管理工具就是以简单直观的方式,实现项目成本的动态监督和公司费用的控制,为企业保证盈利。
使用1m筑造项目成本管理工具可以轻松实现:
精确监控各项目成本,包括项目、机具、人工等;
支持随时随地查看各项目进展,对项目的具体运营情况了如指掌;
自主选择项目成本控制的细度,提高工作效率;
支持实时与预算金额进行比较,最大限度的避免超支和亏损;
支持追踪项目成本的发生来源,轻松掌控项目;
履约保函如何退
工程担保保函何时退还?如何退还?工保网
保函的退还与注销是工程担保业务的最终环节,这一程序对于确定担保三方当事人的最终权利与义务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如银行保函退还事关被担保人授信额度的释放,担保保函退还事关被担保人保证金额的索回等。
保函实务中,与保函退还相关的规范较为分散;法律实务中,与保函退还相关的纠纷却颇为常见。这与我国工程担保实践时间较短有关,也与国内保函业务适用规则尚不完善有关。
工程担保保函什么时候退还?为什么要退还?本文将对实务中常见的保函退还问题作出解答,并结合投标保函近况展望保函退还工作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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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担保保函退还情形
退还工程担保保函意味着保函失效,亦即担保责任解除。根据责任解除原因,保函失效可分为已兑付保函失效和未兑付保函失效两类。已兑付保函失效是指保函项下已无可付金额、担保责任自动解除的情形;未兑付保函失效包括保函有效期届满和担保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担保责任已履行:担保人按照工程担保保函约定向债务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后,自担保人向债务人支付(支付款项从担保人账户划出)之日起,担保责任即解除。
保函有效期届满:保函有效期是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权利存续期间。根据《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担保的有效期届满时,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实体权利消灭,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因此有效期届满债务人未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解除担保责任。
担保合同提前终止:保函终止可以分为担保人解除合同和被担保人解除合同两种情形。前者指债务人未履行担保合同约定义务,担保人主动解除合同的情形;后者指债务人主动申请解除担保合同,以及未经担保人同意而转让、质押、抵押保函,造成担保责任自动解除的情形。
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独立保函权利义务终止情形,也为保函终止提供了部分判断标准。
以投标保函为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在3天内开具释放证明,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函:1)中标人签署了工程承包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履约担保;2)招标过程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中止;3)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4)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愿意作出延长;5)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书不再进行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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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函的退还意义
退还保函,是债务人的义务所在:正如投标保证保险条款普遍载有“保险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作为投保人义务,担保人解除保证责任后,债务人应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限内将保函原件返还担保人。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保函的返还期限不同。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版第4.2条规定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要求招标人对符合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的银行投标保函,在3个工作日内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投标人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退还保函,还是债务人取回保证金的前提:在开具工程担保保函时,以银行、工程担保公司为代表的担保人通常会要求债务人质押部分保证金作为反担保保证金。因此保函失效后,债务人应携带保函原件去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当然,保函原件是否返还不影响其失效:即使债务人未履行返还义务,担保合同及全部担保责任仍然失效。失效后保函便不再具备法律效力,三方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也相应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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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保函退还的优化:以投标保函为例
在投标保函的退还工作中,历来存在退还慢、手续繁等问题:最快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在评标活动结束后当场为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开具投标保函的释放证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招标人可以办理除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函释放证明。
(来源: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打通招标投标的电子化流程,是投标保函为解决退还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在电子招投标平台中,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电子投标保函即可,既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又免去了投标保函的退还环节。
通过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缴纳投标保函的反担保资金等线索,电子招投标平台还能够锁定违规行为,将围标串标行为扼杀于摇篮之中。
当前,依托全流程电子化所实现的电子保函尚局限于投标保函领域。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于2018年12月上线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担保公示平台,已能够实现对于工程保证保险订单的实时动态监督——其依托投保全流程电子化,初步完成了保函退还工作的电子化。这一模式,与招投标电子化殊途同归,共同为保函退还工作的优化描绘了崭新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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