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个税汇算清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这个问题,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个税汇算清缴办理条件是什么收入不超过六万是否需要申报
个税汇算清缴自2021年3月1日起开始,最近深空网收到很多小伙伴的提问,称不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进行申报办理,那么是不是每一个人都需要进行汇算清缴?我们来看看吧。
个税汇算清缴办理条件是什么?是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办理?
举个例子:小明平常在某公司上班,其月收入固定是4500元,除此以外,没有其他任何所得了,还需要明年汇算清缴吗?
答:像这种情况,只在一个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平时甚至都预扣不着个税,或者每月预扣预缴的税款之和刚好等于年度应纳税额,因此这部分个人就不需要明年再汇算清缴了。
相关法律依据
参考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注意: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参考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九号)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人可以申请个税汇算清缴免申报呢
一、正面回答
个税汇算免申报的条件包括:
1、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不管是否需要补缴税款,都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由于金额较低,为了减轻纳税人工作量,也不需要汇算清缴;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没有取得综合所得,虽然有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但是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4、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也就是不存在补税、退税情形的,不需要汇算清缴。
二、分析详情
享受免申报就是纳税人在年度个税清缴中,被免除年度汇算义务。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国家政策明确对他们免除年度汇算。
三、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关于个税汇算清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