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
关于理财产品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周边号就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会计上如何处理
在银行存款科目下开设二级明细科目核算,或者通过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所得收益冲减财务费用或者计入投资收益。
企业把银行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作为一类,采用了相同的会计处理。这类企业投资的主要是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购买产品时:借:银行存款——定存(银行理财)/其他货币资金;贷:银行存款——公司账户。收回时再做相反分录,所得收益记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账户。
扩展资料:
银行理财产品注意事项:
银行理财产品最低起购金额为5万元,如果是刚了解这类型理财工具的投资者,可以先从小额产品选购起。当然,银行理财产品也有10万、20万,甚至500万以上的起购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优势之一就是投资期限灵活,如工商银行(601398)个人增利和个人尊利系列,有40天、60天、120天、150天、180天、240天、360天这七种可供选择,除此之外,也有2000多天,或者1000多天的理财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赎回怎么做分录
理财产品到期,本金冲减原投资分录,利息在投资收益科目列支,计缴所得税。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债权投资-理财产品
投资收益。
如果为保本的理财产品,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取得收益应但贷款服务按6%计算缴纳增值税(注: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如果为非保本的理财产品,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取得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注意:保本收益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即在合同设立时,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偿还本金。若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其本金可全部收回,则不认为是“保本”。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关于理财产品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