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减免能否叠加?
相信很多人对教育费附加减免能否叠加?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否减半征收
一般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税务比较简单,自公司成立拿到税务登记证的次月起,开始申报缴税。涉及的常见税种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能否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因此,纳税义务人按月纳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或者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直接免征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注:本通知执行期限为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因此,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的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印花税优惠能否和其他政策叠加
对于各项税收,国家都有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印花税也不例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享受的印花税减征优惠政策,可以和其他优惠政策叠加吗?
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印花税优惠是否可以和其他优惠政策叠加?
关于印花税,有一条所有企业都可以享受到的优惠政策,那就是自2018年5月1日起,资金账簿按万分之五税率基础上再减半征收印花税,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而如果你是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在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减半征收的资金账簿印花税还可在原有基础上再减半,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叠加享受优惠政策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13号)规定: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了资金账簿印花税减半征收,也可以叠加享受50%的税额减征印花税的政策优惠。
资金账簿印花税
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的征收,属于新企业成立的时候,按照实缴资本金额的万分之五减半缴纳印花税,并在次月一次性申报缴纳印花税。以后年度实收资本金额没有变动的话,是不需要申报缴纳印花税的,只有增加实收资本时,才按照增加的资本金额缴纳印花税。因此只要企业的实收资本金额没有变动,就不要缴纳印花税了。但是涉及以后年度增资的,是在次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按年汇总申报缴纳,不是资金到账的次月申报,这点需要大家注意。
好了,关于教育费附加减免能否叠加?的内容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