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借款取得发票是否需签字?
如果您还对预付借款取得发票是否需签字?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我为大家分享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借款人拿发票冲账时需要给借款人开收据吗
无论拿回的发票可冲账多少(发票大于借款或小于借款还是正好是借款数)都应开收据。
借款单一般借出款项时交会计做账,发票冲抵借款时,开出收据给借款人。因为借款时以借据入账了,不能撤出原借条,冲账时不给收据,对借款人来讲没有还款的凭证。
如果记账人把账记错,记到别人头上,那么会出现麻烦。收据的写法,可在备注注明还现款多少,发票多少。
扩展资料:
收到发票会计能冲借款操作如下:
1、借款人拿发票冲账时需要重新给借款人开收据。
2、借款人借支时,开具收据入账:
借:其他应收款贷:现金
3、借款人例如拿办公费发票冲账时,重新开具收据,给到借款人: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贷:其他应收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冲账
民间借贷,借款人可以向出借人索要发票吗
可以索要,但不是必须的法定程序,具体根据双方的意见为主,如果出借人不同意开发票,那么就是意见不一致,借款人索要不到发票。
民间借贷合同的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的程序。民间借贷公证一般指的是对民间借贷协议进行公证,民间借贷协议公证分民间借款协议公证和民间还款协议公证。
(一)借款协议是指由出借人与借款人所订立的,出借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借给借款人,经过一定的时间后,借款人将同等数额的金钱归还出借人,并附加一定利息或不附利息的协议。还款协议是借款人取得出借人借给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后,为明确还款期限,还款担保等事宜所订立的协议。
(二)民间借贷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作为公民的出借人与借用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借、还款协议行为及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民间借贷协议公证,由出借人或借用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也可以由出借人、借用人签订借贷协议的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如果借用人由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可参与签订协议的,公证管辖同上。如担保人单方向出借人出具担保书并申请公证的,由担保人户籍所在地或担保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拓展资料
一、发票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二、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三、关于违约金开发票的解答
违约金,是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此不收增值税及营业税。同时不属于发票管理范围,收取违约金方不需要开具发票,开具收款收据即可,但按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税。
关于预付借款取得发票是否需签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