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应选择哪种模式?
其实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应选择哪种模式?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怎么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的最大特点是在会计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不需要计提折旧或摊销,而是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投资性房地产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所在地,通常指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市。对于大中型城市,应当为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区。
2、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投资性房地产是什么?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有哪些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可以选择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但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只可以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借:投资性房地产(变更日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原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借方)
盈余公积(或借方)
使用权资产如何进行计量
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减值处理。
1、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应当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2、后续计量:使用权资产应当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自租赁期开始日起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应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确定。
3、减值处理:使用权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减值,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一旦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承租人应当减少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并在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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