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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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企业汇算清缴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汇算清缴时间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比如,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二、汇算清缴对象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3、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算清缴工作
1、汇算。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的基础上,自行计算确定全年应缴、应补及应退税款。
2、申报。填写并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缴纳。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分月、分季预缴,一般按纳税人本季度(月)的课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
与全年决算的课税依据往往很难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终了后,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交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
扩展资料
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应注意的是: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算清缴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什么时候
一、汇算清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1、汇算清缴是每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汇算清缴时间是在纳税年度终结后的5个月之内,例如,2013年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间是在2014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通常内资企业需要在当月或者是季度终结后的15天之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材料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加盖章;
2、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地税综合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章;
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加盖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章;
7、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
8、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加盖章;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加盖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OK,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具体时间是什么?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