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方法存在哪些不足之处?
如果您还对简易计税方法存在哪些不足之处?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我为大家分享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简易计税办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的区别
二者区别
1、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税率区别。
简易计税办法使用的税率一般以3%较为常见,在营改增之后,某些行业存在5%的简易征收率;一般计税方法使用的税率根据使用情形涉及17%、11%、6%等不同税率。
4、是否抵扣。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通常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特别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5、是否开具专票。适用按3%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项目,除明文规定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小规模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通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第三十条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第三十一条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
简易计税方法主要适用范围分为两大类,一是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增值税应税项目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二是一般纳税人某些特殊业务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具体以下应税项目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县级及县级以上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以及自来水公司(必须选择)销售的自来水;
6、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混凝土);
7、单采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8、寄售商店销售寄售物品(包括个人寄售的物品,必须选择);
9、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必须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11、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罕见病药品;
12、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不含铁路客运),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3、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等;
14、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15、建筑业中为老项目、清包工、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16、提供非学历教育、教育辅助服务;
17、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18、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项额(必须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19、销售自产机械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分别核算销售设备销售额和提供安装服务销售额的,提供的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0、销售外购机械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销售设备销售额以及提供安装服务销售额,则安装服务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以上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或必须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征收率为3%,但是需要注意3%减按1%征收的阶段性优惠政策仅适用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以上应税行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虽然适用3%征收率,但不享受3%减按1%征收的优惠。
2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或购入未完工的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的;
2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不动产的;
23、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24、出租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不动产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25、一般纳税人收取的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26、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受客户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后的差额为销售额,适用5%征收率(一般计税方法下,适用税率为6%,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7、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式,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后的差额为销售额,适用5%征收率(一般计税方法下,适用税率为6%,全额确认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以上21项到27项应税项目,适用的征收率均为5%。
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适用征收率)×适用征收率
28、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下)异地预缴增值税时,采取的是简易计税方式,预征率为2%,应预缴税款=(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分包方的分包款)÷(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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