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特定减免税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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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特定减免税货物在一定时期要受海关的监管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税、免税进口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特定地区是指我国关境内由行政法规规定的某一特别限定区域,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在这一特别限定的区域内使用。特定企业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由这些专门规定的企业使用。特定用途是指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用于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用途。
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进口货物享受特定减免税的条件之一就是在规定的期限,使用于规定的地区、企业和用途,并接受海关的监管。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按照货物的种类各有不同。以下是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船舶、飞机,8年;机动车辆,6年;其他货物,5年;监管和报关要点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不豁免进口许可证件,但是对外资企业和、、同胞及华侨的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可以免予交验进口许可证件;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也可以免予交验有关许可证件。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可以在两个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的企业之间结转。结转手续应当分别向企业主管海关办理。出口加工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等应当填制“出口加工区进境备案清单”,保税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等应当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特定减免税与保税货物的区别有那些
1、性质不同:减免税货物是按照《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和国务院发布的减免税规定实施的税收优惠,货物进口时海关按照规定免征或减征进口税,货物进口后在境内使用和消费,不再复运出境。保税货物是以在境内储存和加工成品复运出境为前提条件,不是在国内最终使用和消费。
2、货物范围不同:减免税货物是按照《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和国务院发布的减免税规定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即法定减免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和临时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是进口后保税储存或加工成品复出口的货物。
3、海关手续不同:减免税货物中,法定减免税货物,只要符合《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和《进出口税则》规定范围内的减免税货物,不需要收发货人在货物进口前办理审批手续,由0证明向进境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保税货物中,保税仓库在储存保税货物前,应经海关批准并获得海关签发的《保税仓库登记证书》方可经营保税货物的经营业务。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如进口货物列入国家商检机构实施检验出口商品种类表的,须提交商检证书。
2、《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报关单上须加盖保税货物印章并注明货物存入某地保税仓库。
3、保税货物如需复运出境报关时,应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原进口时由海关盖印的《进口货物报关单》。
4、保税货物经批准正式销售于国内市场时,货主或代理人须向海关补办进口报关手续并交纳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由海关签印放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定减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税货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关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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