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相信很多人对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工资多少需要个税汇算清缴
一、正面回答
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二、分析详情
个税汇算清缴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三、个税汇算清缴如果不申报会有什么影响
需要补税但是因为未作个税的汇算清缴,最终会被追缴税款,也有可能还要追加罚款。放弃去做个税的汇算清缴,工作人员会利用大数据系统,在后台发现个人应该要补缴税款。那么会在6月30日之后,通知本人补充去做汇算清缴。如果个人仍然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就会进行处罚。根据需要补缴的税款额多少,以及涉嫌逃税的性质不同,最终的处罚不同。除此之外,还有可能缴纳滞纳金。
个税汇算清缴,哪些情况下不需要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纳税人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相同或不申请年度综合退税的,不得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因此,确认2020年个人综合所得税有退税的,不做退税的,不能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即不能做个人所得税APP操作)。税务局发出的提醒信息是对尚未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人员的提醒,并不具有强制性。随着新税法的实施,我国首次建立了全面、分类组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决算是个人所得税制度从分类走向综合的必要配套保障措施。也是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的关键环节和国际通行做法。
根据新税法的规定,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中国居民将首次获得年度综合所得税清算。清算的范围和内容,以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将"漏补缺,并按年汇总平衡账目,退多补少",从而准确落实税前扣除和优惠政策,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什么是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既无户籍又无住所,或者虽无户籍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足183天的个人。至于2020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我可以对多缴的部分进行退税,但我不想这样做。我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操作吗?国税局会给你发短信提醒,但我有没有可能直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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