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借款与一般借款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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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区别
1、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闲置资金的利息收入冲抵工程成本。一般借款无特殊用途,可用于不同项目。闲置资金的利息收入不能抵消项目。
2、专项借款发生的资本化支出无需与资产支出挂钩,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支出必须与资产支出挂钩。
3、专门借款是为了购买和建造资产而专门借款。因此,只要借款发生在资本化期间,相关借款费用就可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是企业拥有的在购建资产过程中收取的贷款。贷款并非专门为购建资产而存在,因此贷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并非全部为购建资产而发生,应与实际收取的金额和贷款时间挂钩,用于确定符合大小写的金额。
拓展资料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有关规定
1、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的范围及原则新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是指1年及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新准则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分为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分别处理。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有关规定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不包括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起始条件,准则强调只有当同时满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和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这3个条件时,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才可以开始资本化。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停止条件,新准则规定:“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应当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因安排专门借款发生的一次性支出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只要资本化期间没有停止,就予以资本化,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就应予以费用化。
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怎么区别
专门借款发生的资本化支出,不需要与资产支出相挂钩,而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支出,必须与资产支出相挂钩。
2.专门借款的发生都是为了购建某项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所以该项借款只要是发生在资产化期间,相关的借款费用都是可以资本化的。
3.一般借款是企业早已拥有的借款,在购建某项资产时领用的,该项借款并不是专门为购建资产而存在的,所以该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不都是为购建该项资产发生的,所以要与实际领用的金额和使用的时间相挂钩确定符合资本化的金额。
扩展资料:
一般借款利息和专门借款利息的区别
1、含义不同
(1)固定资产完工前发生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
(2)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及相关的手续费费用。
2、产生阶段不同
(1)财务费用发生的利息支出是记入企业的“期间费用”。
(2)固定资产完工前发生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是记入固定资产价值之中:(在建工程)。
3、利息计算不同
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3)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门借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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