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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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与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子公司有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工商登记的内容不同,体现在出资上。
其法律依据是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具有以下特点:是公司的分公司;具有营业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的特点:子公司是由其他公司控制的一定数额的股份。母公司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可以控制。母公司和子公司是股份控制的经济关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概念不相同母公司指的是拥有另一家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者是能够对另一家公司实施实际的控制,而子公司则指的是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家公司持有,或者以协议形式受到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2、子公司是受到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种重大的事项拥有决定权,并且母公司可以决定子公司的董事会组成,也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3、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基于股份的控制或者占有而产生。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是:
(1)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所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意志关系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
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办事处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1、税收待遇各不同。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上。分公司和办事处的最大差异就是分公司可以有合法的经营行为,而办事处只能为总公司联系业务,开据发票和发货都必须由总公司完成。
2、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这是两者的最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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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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