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您还对如何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我为大家分享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申报方式选哪个:有两种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各有优缺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申报方式怎么选详见正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申报方式选哪个?
有两种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各有优缺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申报方式的选择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由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可以较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优点:按月按时享受,不用自行办理扣除。缺点:单位会知道部分个人信息。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即: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自行去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优点:单位不会知道您的个人信息。缺点:延迟享受,自行办理较麻烦。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填写时注意事项
住房坐落地址:
填写纳税人租赁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租赁期起、租赁期止:
填写纳税人住房租赁合同上注明的租赁期,截止日期,具体到年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住房租赁合同编号(非必填):
填写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出租方(个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租赁房屋为个人的,填写本栏。具体填写住房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租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租赁房屋为单位所有的,填写单位法定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工作城市:
填写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填写其办理汇算清缴地所在城市。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填
在填报中选择扣除年度,以及录入住房租金支出相关信息。
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
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例如上次填报的租赁期是2018年1月21日至6月20日,接着换租另外一处住房,租房期是从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1月20日,那么今年第二次填报住房信息,开始时间就应填写7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直辖市、省会城市的专项抵扣额度为1500元/月。
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市辖区租房可抵扣的额度为1100元/月。
人口一百万以下的市辖区租房专项抵扣额度为800元/月,需要说明的是,房屋租赁专项抵扣的方式可与五险一金扣除方式相同,在员工发放工资时进行直接抵扣。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如夫妻双方在同一主要工作城市租房居住,那么只能从夫妻中一方扣除住房租房专项额度,如在不同城市居住,则双方都可以享受住房租房专项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好了,关于如何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