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具体规定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具体规定是什么?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
1、老人是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独生子女是指依法与其父母(公婆)均已去世的个人独自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政策的个人。
3、多个子女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个子女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限额。
5、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每年每人扣除12000元,不分赡养人。
谁来申报
子女中有多个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除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应当按照每个子女每月5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如何计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额度
4、多个子女共同赡养老人的,以每个子女扣除额为最高限额;
5、经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月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哪些人可以申报
根据规定,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申报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另一类是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共同居住生活,是指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共同居住生活,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子女不能同时分别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政策。即: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则在这些子女中只能选择一位进行扣除。
有哪些特殊情形可以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因服兵役、读研、出国留学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内延误领取工资或劳务报酬的,应当在实际发放前办理扣除。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填报继续教育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内容等;纳税人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授权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抽查。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有异议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成立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不按规定的时间、方式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不属于不依法纳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提请,由税务机关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规定是什么
根据最新的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已经提高。每个孩子从出生到完成学历教育,其父母每月可以在税前扣除2000元,每年2.4万元。这些扣除可以由父母双方分别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享受。
具体的扣除方式如下:
1.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2.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3.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2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4.纳税人还未填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
5.已经填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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