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相信很多人对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的税务风险有哪些?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需要交税吗
需要的!
公司无偿借款给个人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具体来看看吧!
一、增值税:
根据规定,公司无偿借款给个人视同销售,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同时应缴纳附加税费。规定如下: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企业所得税:
1、如果企业将资金无偿借给个人股东及其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以外的个人,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2、如果企业将资金无偿借给个人股东,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三、个人所得税:
1、企业将资金无偿借给个人股东,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应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将资金无偿借给企业员工个人,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向个人无偿借款是否涉税
以公司名义借款给个人要不要缴税有以下情况:
1、无息借款给非股东的个人,包括员工或其他人,一般是涉及缴税的;
2、有息借款给非股东的个人,包括员工或其他人,需要按照利息缴纳增值税、附加税;
3、无息借款给股东,一般是不交税的,但是如果一个自然年没有归还,需要缴纳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的;
4、有息借款给股东,一个是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
企业可以向特定个人借款。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公民与企业间相互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为法律所允许,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为有效。向不特定人借款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可被处行政、刑事责任。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都是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企业与企业之间贷款,当前被贷款通则所禁止,且有明确的行政处罚,虽然该规定仅是行政规章、且不合理,但仍有法律效力。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企业向银行贷款的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地税证件,
4、开户许可证,
5、贷款卡(到人民银行领申请表,再到企业基本结算户经办银行盖章),
6、连续两年已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未审计月度财务报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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