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支付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今天来为大家解答股份支付合同的定义是什么?这个问题,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叫现金股份支付
现金股份支付是指以现金形式支付给股东的股份报酬。这是企业股份激励的一种常见形式,主要通过现金来兑现股东的股份权益。下面进行详细解释:
现金股份支付的定义
现金股份支付是一种直接的、以现金为基础的企业对股东进行支付的方式。当公司决定回馈股东或进行并购时,常采用这种方式。在这种支付方式下,股东将根据其持有的股份数量获得相应比例的现金回报。这是企业资本结构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公司的资金流动和财务状况。
现金股份支付的特点
1.直接性:现金股份支付直接涉及股东和公司的现金交易,不涉及其他复杂的交换或协议。
2.明确性:支付方式、金额和时间通常都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为双方提供清晰的预期和计划。
3.影响现金流:由于需要支付大量现金,这种支付方式会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直接影响,需要公司有良好的资金储备。
现金股份支付的应用场景
现金股份支付通常用于以下场景:
*股东回报:公司为了回馈股东,可能会选择发放现金股息,这是一种常见的股份支付方式。
*并购活动:在进行企业并购时,购买方可能会向目标公司的股东支付现金,以完成收购。
*股权激励计划:在某些股权激励计划中,员工在完成特定目标或工作后,可能会获得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奖励。
现金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股东之间的一种重要交易方式,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公司需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市场环境来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或有对价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或有对价是什么意思?或有对价是指如果未来特定的事项发生或特定事项满足,买方需要向买方支付额外的资产或权益(通常是现金或股票)的义务。
或有对价的确认:
或有对价是购买方与被购买方通过谈判确定的经济对价的内在部分,购买方对被购买方的价值及其未来盈利能力不确定的情况下,采取这种方式来降低自身的风险。如果被购买方未来盈利较低,购买方的合并对价可能随之降低;如果被购买方未来盈利较高,购买方的合并对价可能也随之增加。换言之,买卖双方以或有对价的方式来分享被购买方未来一段时间的收益并共同承担这段时间的风险。购买方在谈判过程中应该已对被购买方的未来盈利情况进行了适当的了解和评估,并据此达成这些或有对价的条款。
因此,在购买日进行会计处理时,其合并成本应该反映购买方对被购买方盈利能力的判断和估计,而不是简单地因为支付的不确定性而不予考虑。因此,会计准则讲解指出,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应该包含在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中。
问题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划分为以权益结算的或有对价权益结算时股份支付的方式之一。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例:期权激励行为
问题三:不理解或有对价,谁能举个例子说明一下?某些情况下,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对价。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比如说甲公司购买乙公司全部股权支付价款500万元,约定如果乙公司两年如果实现盈利200万元以上的,需要另外支付50万元,购买时预计很可能盈利200万元以上,那么合并成本就是550万元,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550
贷:银行存款500
预计负债50
问题四:企业合并中涉及或有对价的合并成本怎么确定?这个符合预计负债的条件了,肯定得付出钱,结果也能估计,必须确认。合并成本应当是3000万,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3000贷银行存款1000交易性金融负债2000 2002年底根据实际利润冲销负债,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根据准则规定,该项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负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均应采用公允价值。理解不一定正确在讨论。《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指出,“某些情况下,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对价。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有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其他情况下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权益性质的,不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资产或负债性质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按该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资本公积;如果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或其他相应的准则处理。”
问题五: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的或有对价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如何确定,如“被合并公司可辨认净资产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账面价值”,也不知道是哪个大爷想出来的。
这实际上想要表明的是被合并方资产在合并报表上如何列示的问题,我很奇怪的是你对前边那个500万不费解,为什么会对500/20费解呢。依据很简单,就是个折旧的问题,你既然在合并日增加了500万的资产,那么这500万自然也需要和正常资产一样提折旧,也就是所谓的扣减。
问题六: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涉及或有对价怎么处理作为合并成本的一部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其他相关准则的规定,或有对价符合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定义的,购买方应当将拟支付的或有对价确认为一项负债或权益;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购买方应当将符合合并协议约定条件的、对已支付的合并对价中可收回部分的权利确认为一项资产。
问题七: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涉及或有对价怎么处理有对价安排源自于被购买方未来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出售方对目标资产的了解程度远远高于购买方,双方在交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出于对购买方的一种保护,或有对价一定程度上让出售方与购买方共同承担被购买方购买日后一段时间内的经营风险。
或有对价作为合并对价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会计处理结果将直接关系到企业合并形成商誉的金额,并可能影响交易日后合并主体的后续损益。
一、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二十一章中,关于或有对价的会计处理相比之前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指出,某些情况下,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对价。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其他情兄下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权益性质的,不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资产或负债性质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中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该按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资本公积;如果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号-或有事项》或其他相应的准则处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第58条指出,购买日后发生的事项导致的改变不属于计量期间的调整,比如满足特定收益目标、达到特定的股价或研发项目取得里程碑式的成果等,由此带来的或有对价公允价值变动不影响商誉。
二、存在的问题及其会计处理分析
(一)合并日的初始确认
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购买方于购买日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合并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或有对价的初始计量直接影响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金额。购买日的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应基于标的企业未来业绩预测情况、或有对价支付方信用风险、时间价值等因素予以确定。
实务中,当存在出售方承诺在标的企业未来业绩未能达到某一水平时给予购买方补偿或购买方承诺在标的企业未来业绩能够达到某一水平时向出售方支付额外对价的条款时,部分上市公司只关注到在合并日需要支付的对价,而忽略了需要针对标的企业未来业绩波动而调整对价的可能性作出合理估计,或者在实际会计处理中将合并日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认定为零。
(二)合并日后的后续计量
1.计量期间调整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其属于计量期间的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在基于被购买方购买日后的实际盈利情况而向出售方再支付额外对价或者收取原已支付的部分对价的安排中,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后的实际盈利情况并不属于购买日已经存在的情况,因此,该或有对价的变化即使发生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企业也不应再对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
2.非计量期间调整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报表层面,......>>
问题八:"contingent consideration"是什么意思?或有对价
在ACCA里学到的但是似乎没有见过这个词语的中文官方释义
(1)或有事项是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2)或有事项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常(3)或有事项的结果须由未来事项决定。
对价(consideration)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其内涵是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得到该种承诺的承诺。对价: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
问题九:关于注会教材上的一道题目 10分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参与合并的一方购买另一方或多方的交易,基本处理原则是购买法。购买法是将企业合并视为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净资产的行为,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账务处理。
1.确定购买方
采用购买法核算企业合并的首要前提是确定购买方。购买方是指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另一方或多方控制权的一方。合并中一方取得了另一方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股份不能形成控制,一般认为取得控股权的一方为购买方。某些情况下,即使一方没有取得另一方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但存在以下情况时,一般也可认为其获得了对另一方的控制权,如:
(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签订协议,实质上拥有被购买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
(2)按照法律或协议等的规定,具有主导被购买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的权力。
(3)有权任免被购买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绝大多数成员。
(4)在被购买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具有绝大多数投票权。
2.确定购买日
购买日是购买方获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购买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
(4)购买方已支付了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支付剩余款项。
(5)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收益和风险。
值得说明的是,购买日的确定在考试中很重要;在实务中,一般把购买日确定在月末,这样资产评估、购买日的并账并表就比较容易处理。
3.确定企业合并成本
(1)企业合并成本是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不包括企业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2)或有对价的处理
某些情况下,当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中规定视未来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对价。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其他相关准则的规定,或有对价符合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定义的,购买方应当将拟支付的或有对价确认为一项负债或权益;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购买方应当将符合合并协议约定条件的、对已支付的合并对价中可收回部分的权利确认为一项资产。
4.企业合并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分配
(1)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要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负债(或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进行确认,在购买日,应当满足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有关的确认条件包括:
①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资产(无形资产除外),其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预期能够流入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单独作为资产确认。
②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负债(或有负债除外),履行有关的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单独作为负债确认。
(2)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在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应单独予以确认。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需要区别于商誉单独确认的无形资产一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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