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如何进行?
如果您还对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如何进行?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我为大家分享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方法
个人所得税期末结转
个人所得税期末一般不需要结转,个人所得税期末结转是对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计提的经营项目个人所得税进行结转,期末应将“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中。
在会计实务中,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银行存款”科目处理,其中“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会计处理
出租方会计处理
购入租赁资产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银行存款
出租作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未实现融资收益
收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会计处理
出售资产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递延收益
租入资产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付款: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确认)
租入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怎么做?整体上来说,其我们通过小编老师在上文中提及到的相关融资性资产回租的相关会计处理资料介绍,相信你们都知道一般是通过长期应收款科目记录,如果是没有实现融资收益的话则是通过未实现融资收益的科目进行核算的,更多相关的会计资料都在本网站.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又称“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地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即收入不超过5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售后回租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售后回租业务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2、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3、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4、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5、期满时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未确认融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
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在新准则中,“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编号2802,科目性质为负债类,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作为长期应付款的抵减项目。
即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付款”项目以“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余额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填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确认融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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