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相关会计标准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相关会计标准是什么?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企业为了购建或生产固定资产进行借款,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相应的会计分录应怎么做?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分录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核算,计入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计提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应付利息
支付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
企业只有在下面三个条件都同时满足的情况下,相关的借款费用才可以允许资本化,如果有其中一个条件没有被满足,借款费用就不允许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置或建造那些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带利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了让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构建活动已经开始。为了让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购置或建造活动指的是资产实体进行建造的活动。例如,主体设备的安装,企业厂房的建造等。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包括仅持有资产却没有改变资产形态而发生的建造活动的情况。例如只购置了建筑用地但没有发生相关的房屋建造活动就不包括在实体建造活动内。
需要注意的是,资产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在购置建造或生产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非正常的中断,而且这个连续中断的时间超过3个月,资产需要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如果属于正常的中断,那么借款费用不需要暂停资本化。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哪些条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新准则规定,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其中,“相当长时间”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含1年)。这就意味着制造企业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等生产周期较长且用于出售的资产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而不再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与原准则相比,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了,不仅包括固定资产,还包括了生产周期较长的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等。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是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间到停止资产化的时间,其中还应扣除暂停资本化的期间。这里包括三个时间要素,即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间、暂停资本化期间、终止资本化时间。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间,根据《新借款费用准则》第五条规定,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开始的时间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即企业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应发生的资产支出已经实际发生。支出的形式,可以是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承担了带息债务。二是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即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款的利息、溢价或折价摊销、汇兑差额和辅助费用等。三是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即资产的实体建造工作已经开始,如主体设备已开始安装,厂房建造工作已开始。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根据《新借款费用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非正常中断是指企业由于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中断,如与施工方发生质量纠纷、安全事故、改变设计图纸等。
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期间,从资产购建或生产非正常中断起至恢复购建或生产活动止。
3.借款费用终止资本化的时间。借款费用终止资本化的时间,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时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各组成部分分别建造完工的,借款费用终止资本化的时间确定有两种情况。
(1)各部分分别建造完工,且已达到独立可使用或销售状态的。应在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销售状态时,终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2)各部分分别建造完工,但不能独立使用或销售的。在该部分资产达到可使用或销售状态时还不能终止借款费用资本化,应在整体资产完工时才终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二、会计处理
借款费用在确认和计量的基础上应进行规范地记录,会计记录的首要环节就是要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一)借款费用记录涉及的会计科目,主要包括:“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银行存款”等。
(二)借款费用的账务处理。
1.发生在企业开办期间的所有借款费用。应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待生产经营时一次转入当期损益。计算确定借款费用时,应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贷记“长期借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在生产经营期的借款费用。应区分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分别情况处理。
(1)借款利息、溢折价摊销额的账务处理。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溢折价摊销额,按规定计算确定的资本化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借款利息、溢折价摊销额,应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银行存款”等科目。
(2)外币借款汇兑差额的账务处理。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汇兑损失,应于发生时按实际损失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外币户)”、“应付债券(外币户)”等科目。对于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汇兑损失,应于发生时按实际损失额,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外币户)”、“应付债券(外币户)”等科目。对于发生的汇兑收益,作上述相反分录。
(3)借款辅助费用。应于辅助费用实际支付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在资本化期间支付的,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对于在非资本化期间支付的,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相关会计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