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收入?
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如何计算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收入?这个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般纳税人知道营业收入如何算增值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营业收入/(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
本月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扩展资料
增值税征收范围:
1、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2、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免税销售额怎么填
一般纳税人免税销售额怎么填?
如果有出口销售享受免税优惠的,就需要填写在免税货物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项目中,如果没有就不用填.免税企业只须报本季度营业收入填入第一大项"计税依据"里的第三小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目里的本月发生数和累计数即可.
增值税申报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免税项目销售额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29号)规定,纳税人在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对其取得的销售免税货物的销售收入和经营非应税项目的营业收入额,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
参照上述规定,免征增值税销售收入,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由此,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申报表与利润表收入填报是一致的.
纳税人申报表中本期发生额怎么填写?
本表"本期"中的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
(1)"本期发生额"栏,应根据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按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
"免税农产品"项目,按照采购免税农产品的买价,依10%的扣除率计算填列.
"运输费用"项目,按照购进货物所支付的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填列.
"废旧物资"项目,填报的范围仅指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填列.
"6%征收率"项目,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按6%征收率注明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税款.
(2)"本期发生额"栏中各项目的填写口径,是指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准予从增值税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税法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填入本栏中的有关项目.
如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对购进时无法确定用途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如免税货物和应税劳务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共同耗用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进项税额等,可填入本栏.
一般纳税人免税销售额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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